【11.18 營救理大】 四男被控暴動 警長:如同身處「戰場」 被告反抗 曾揮警棍打手臂
警方前年 11 月中圍攻理工大學,大批示威者發起「多區開花」營救行動,在油尖旺一帶多人被捕。當中四男被控暴動等罪,案件今(21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有份制服次被告、並在油麻地消防局柱後發現第三被告的警長出庭作供。警長形容當晚現場有好多汽油彈和爆炸聲,「當時感受到自己係個戰場到」。他又指,制服次被告時,次被告不斷反抗,他一度用長警棍打落被告手臂。
警長 53956 楊松鵬作供時,先交代當晚有超過 100 人在佐敦道和廣東道交界聚集的情況。其中,他提到警方多次警告人群離開,但人群無離去,反而向警方照射鐳射光、投擲汽油彈和磚頭。他透露自己曾被鐳射筆射中左眼,「好唔舒服,左眼有少少聚唔到焦的感覺」。他又指現場有好多汽油彈和爆炸聲,形容「當時感受到自己係個戰場到」。
楊松鵬稱,至凌晨4時40分,聚集人群退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但行車線上仍有超過100人聚集,前方有40至50人設起傘陣。楊表示,留意到有兩個站得最近吉野家的示威人士,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後,跑入吉野家的後巷,另外有約十人跟著跑入後巷,其他示威者則向旺角方向後退。
楊松鵬指自己立即跑入後巷,以找出剛才掟汽油彈的人士。當他跑入後巷時,後巷只得巷尾有微弱的燈光,他見到有人影在走動,便跑向人影。他跑到後巷深處近巷尾時,發現這是條「掘頭路」。此時,次被告黃新民面向他,背向高牆。當時次被告身穿黑色短袖上衣、揹著背囊,右手手持長傘、頭戴黑色鴨嘴帽、面上戴有呼吸過濾器、頸掛著面巾。
警稱曾用警棍打次被告手臂
楊松鵬要求次被告放下長傘,並脫下面罩,惟次被告無跟隨指示,向楊揮動雨傘,企圖逃走。楊表示,當時二人只相隔一個身位,他立即捉住次被告右肩,並用長警棍擊打次被告手上的雨傘,嘗試使雨傘掉落。警員20125 此時來到他身邊,協助制服次被告。
楊松鵬指,次被告企圖逃走,他便捉住次被告的手臂,警員 20125 則控制次被告的左邊身。惟次被告不斷掙扎,繼續嘗試逃走,他便警告「唔好再反抗!」。次被告無理會,他遂用長警棍打落次被告右邊手臂位置。及後,次被告被制服在地,楊用膠手扣鎖起次被告的雙手,並為他作快速搜查。警員 2907上前協助,楊便指示 2907 搜查次被告的背囊和調查次被告出現在現場的原因,2907隨後拘捕次被告。
警指聽到第三被告招認
楊松鵬稱,他及後在巷尾位置搜查有沒有其他可疑人士,並在油麻地消防局「紅色鐵閘同中間條柱個罅位」,發現第三被告連潤發。楊遂通知其他同事協助。
楊松鵬將第三被告帶出來,當時第三被告頭戴白色頭盔,佩戴灰色口罩,身穿黑色長袖外套,雙手戴著勞工手套。警員18424 到場協助,楊便向他交代發現第三被告的位置,並表示相信第三被告是從吉野家跑到該處,要求18424繼續調查第三被告。楊稱,他聽到18424問第三被告為何會在這裏,第三被告回應:「我頭先同嗰班一齊,一見到警察就跑入嚟囉」。18424再問為何戴勞工手套,但第三被告沒有出聲。及後18424 拘捕第三被告。
本案涉及四名被告,依次為勞俊坤(23歲,大專生)、黃新民(26歲,地盤測量師)、連潤發(30歲)、鄭信達(40歲,地盤電工)。四人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
黃新民、連潤發另各被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控罪指,連及郭於同日同地分別使用掛耳式口罩,黃則被指使用一塊布及一個半面式防毒面罩。
勞俊坤另被加控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指他同日在彌敦道524A號後巷,未能在警員6982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案件下週一再續。
案件編號:DCCC 37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