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月】

5 月 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六樓,落地玻璃擋不住猛烈的太陽,坐在庭外的公眾等候位,還是能夠感受到陣陣炙熱。不久,二十三個被告拿著坐墊,有橙色,有青色,有藍色,有講有笑地步入法庭。這場 2019 年 7 月 28 日的襲警案,至今已經歷三個月的審訊。

二十三個被告,庭內有很多律師,坐在小小的公眾席,放眼看去,全是律師的白色假髮,如同滿街的木棉樹棉花。我只是聽了上午的審訊,兩個半小時,主要盤問一位女警證人,確認調查報告書的真實性和撰寫方式。

「有冇/相關/措施,防範/調查報告/被/破壞?」辯方律師問警員。或許是因為他知道陳仲衡法官抄寫速度較慢,他兩個字兩個字地提問。

「我唔明咩係相關措施。」女警員語氣平淡,斜視遠方,快速回答。法官低頭抄寫,示意律師停止提問。公眾席上,不少人交頭接耳,眼神厭惡又訝異。

「我換個方式。」辯方律師嚥了嚥口水。「嗰部電腦係咪放喺警署?」「普通市民可唔可以隨便入去?」「登入電腦要唔要特定密碼?」一連串問題,鉅細無遺,得來的,就是一句淡然的「我唔記得咗」。

「從/七月/二十八日,到列印/這調查報告,電腦係咪/運作/正常?」就這樣來來回回幾條問題,女警不明白,不記得,律師停停說說,還有法官一句句「等陣我抄唔切」,辯方律師鍥而不捨,繼續研究那部電腦。

「我唔係電腦專家。」

法官也看不下去了。他抬起了頭,放下了筆,問:「嗰部電腦有冇問題?運作正常?」

「都開到機……過咗咁耐我唔記得。」

再經歷一輪關於調查報告的盤問,控方律師指辯方律師提問方式不恰當,以及調查書沒有足夠理據成為證物,一番爭論,請過女警離開法庭,最終宣布休庭。

短短的十分鐘裡,法庭瞬間便變成一個有人氣的地方。律師們放下假髮,被告們終於抬起頭,伸伸懶腰,一起聊天和大笑。他們走來走去,隱約看見最近公眾席的律師桌上,放了一包宇治抹茶爆谷,一包檸檬糖,還有一罐 C.C. Lemon;還有被告拿著一包蜂蜜長崎蛋糕,以及年級相約的「旁聽師」拿著果汁糖,走出法庭。

十分鐘後,審訊繼續。其中一位撰寫調查報告的警員中途離世,因此休庭後的審訊主要是關於女警如何在他離世後撰寫他負責的部分,以及警員和律師間的溝通合作。最後,控方律師再次認為問題不恰當,又當好到中午十二點,法官宣布審訊暫時結束。

我去洗手間時,經過法庭旁的律師被告會面室。大部分房間都只有一兩個人,唯獨中間的會面室聚集了很多人,放置了一箱水,幾個 Deliveroo 紙袋,還有一袋袋零食。裡面的人都在找零食,還有一個西裝男子站在房間門外,拿著透明膠盒,痛快地吃韓式紫菜。它和「四洲」的不一樣,一般都是灑滿粗鹽,會讓手指油油的,聽說韓國人會用它包著飯吃。

2019 年起,香港經歷了無數場漫長的審訊。大部分都不如大台劇集的蕩氣迴腸,也不一定有新聞報導的滑稽場面,只是聽起來無關痛癢的問題,一字一句都關乎著被告的回來。在公眾席上,我只是看到被告們低著頭,不知他們是感到沉悶,還是煎熬呢。

5 月 20 日,棉花漫天紛飛,花開花落,一切如常。他們他們,還是愛吃零食的普通人。

 

作者自我簡介:剛考完 DSE,百無聊賴,希望在出走前,看看香港可愛可悲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