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凌杰死因研訊今( 24 日)續,死因裁判官高偉雄下午繼續總結證供。他覆述各人證供時提到,「所謂嘅警方指揮」、即時任總督察聶凱鵾解釋拒絕為前立法會議員安排對話的原因是,鄺既非與死者相識,亦未曾接受專業的談判訓練,加上死者手握刀鋒露出的鎅刀,恐怕會有安全風險。此外,4 位消防員均指,如死者沒有掙扎,相信可以將他救回,但無法判斷他是因「捉唔住」還是有其他原因。高明早會繼續引導陪審團,料明天開始退庭商議裁決。

工地是否上鎖?

關於涉事太古廣場 4 樓工地,高指當時因應工程,搭建了分內外兩層的工作平台,並以木板圍封東西兩面的出入口。除東、西兩個出入口外,外人亦可跨越東面花槽進入工地。地盤管工張耀雄供稱,一般而言,在工程進行期間,兩個入口均會從外面上鎖,鑰匙由他及數名工人持有;太古廣場保安副主任陳鬯賡則指,當日到場時,一打開東面趟門時,便看到死者,換言之趟門沒有上鎖。

高認為兩人的證供似乎不太一致,陪審團須決定接納誰的證供。高又指,當日下午 4 時 05 分,死者似乎在平台上拍攝 3 張照片,包括自拍照、影向警總的照片及從平台向西的照片。直至 4 時半,督察梁宇熙到場,他留意到死者左手持電話,右手持鎅刀,遂問他是否需要協助,惟對方未有回應。梁宇熙其後嘗試行近,但死者旋即以手上的鎅刀架頸,似有所顧忌,故梁宇熙只好作罷,並要求談判專家到場處理,同時著消防做好開氣墊的準備。

高續指,立法會前議員兼註冊社工鄺俊宇得悉有人以死明志的消息後,火速趕往現場。他不止一次向現場一名女警提出與死者對話的要求,但屢遭談判組拒絕,故只能在現場等待。他表示不知死者身懷鎅刀、情緒起伏等,但始終沒有機會與死者說上任何一句話。

消防及警方同意以遊說為主

高又稱,各個消防人員到場後,先在花槽左右設穩固點,再在地面張開安全氣墊。消防隊長王仕賢認為,死者當時手持鎅刀,一旦弄斷救生繩「對拯救者或被拯救者都係極大危險」,足以構成武力威脅,故他主張靠談判組進行游說,待死者放下鎅刀,消防員才協助帶返安全位置。王強調,其間與警方保持溝通,上述方案亦獲警方同意。高續稱,當日約 5 時 46 分,死者以訊息回覆一名叫「Daisy 612 」的女友人,亦是當日唯一、亦是最後回覆的訊息。警方談判組主管兼總警司黃廣興遊說期間,留意到死者不斷望向電話,亦從其雨衣及橫額上得知他有些訴求,但沒有宣之於口。

當時,數名消防員一度走出圍板外戒備,以免刺激死者情緒。高又指,簡單而言,「所謂嘅警方指揮」、即時任總督察聶凱鵾解釋拒絕為鄺安排對話的原因是,鄺既非與死者相識,亦未曾接受專業的談判訓練,加上死者手握刀鋒露出的鎅刀,恐怕會有安全風險,令事件複雜化,故拒絕安排對話。但聶坦言,不能完全排除鄺俊宇的議員身份會為事件帶來良性發展的可能性。

助理消防區長黎健文當日約 6 時到場接管指揮工作。

警稱死者疑與人傾電話

當晚約 7 時 15 分接手處理案件的警司林景昇指,他與死者對話期間,對方一直默不作聲,但偶爾會點頭或搖頭。林見死者耳旁有免提裝置,又不時「嘴郁郁」,遂問他是否與其他人傾電話,但未獲回應。情況持續了一個多小時。直至 8 時半左右,林留意到死者手中的鎅刀不知所終,估計他是將它放在腳旁的背囊或藏在身上。數分鐘後,林問他會不會希望由救護車接載離開,死者點頭示意。林認為這個是良好的反應,故緊接追問他會否希望消防員或林協助他離開,死者以「我自己」回應。林將之解讀成他想自行離開。

林其後開始具體講述相關安排,但見死者毫無反應,遂給予 10 分鐘時間他考慮。其後,林問他想不想喝水,對方點頭,繼而蹲下拿水樽,最終喝了幾口水。林認為,此舉代表雙方已建立了一個正面的互信和溝通跡象。接近 9 時,林再次問他是否需要更多時間,死者舉起十根手指,示意需要 10 分鐘。當時限屆滿後,林詢問死者是否需要他或消防協助,但他沒有任何反應。林遂慢慢向左移動接近,同時至少 3 個消防員分別在左右兩邊接近。然而,死者突然攀爬至平台外,部分身體懸空,並大聲喝令:「走開!」林與數名消防員分別上前營救,欲拉著死者的手臂及褲頭。

片段顯示死前曾向下望

高引述各個新聞片段指,畫面顯示死者爬出平台後,維持同一姿勢約一至兩分鐘,數名消防員觸及他的手部,但慢慢地只能改捉其上衣。隨著上衣被扯破,死者約在 9 時 15 分墮樓。他在墜樓前一刻曾向下望。4 位消防員均指,如死者沒有掙扎,相信可以將他救回,但無法判斷他是因「捉唔住」還是有其他原因。高續指,數分鐘後,救護員徐俊文到場,並接手急救,但當時死者陷入昏迷狀態,已無生命跡象。急症室醫生余佩鳴則指,死者在 9 時 33 分被送達醫院,經檢查後在一分鐘後宣告不治。其後,法醫林衛國發現,死者遺體佈滿大大小小的瘀傷及擦傷,主要主中在右邊身軀,相信他是從高處墜下,右邊身先著地,造成身體表面及內臟多處受傷致死。林又提到,沒有發現在體內發現死者曾服藥、飲酒或中毒。

案件編號:CCDI-48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