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會務總監李為民、副秘書長楊耀鴻、幹事雷亞福及其親友等共 14 人,被指於 2016 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中賄選及種票,案件原定今(25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 4 人,包括的總幹事雷亞福,分別承認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或接受利益。法官勞潔儀批准認罪 4 人保釋,但明言控罪嚴重,適合判監。

14 名被告依次為:李為民(53歲,的總總會務總監)、楊耀鴻(34歲,的總副秘書長)、潘秀芳(52歲,的總文員)、王宣麗(45歲,的總財務總監)、雷亞福(46歲,的總幹事)、雷偉芳(40歲,會計文員)、雷麗芳(43歲,主婦)、雷麗梅(46歲,收銀員)、雷敬賢(24歲,學生)、陳永鏗(23歲,學生)、郭家健(23歲,學生)、林澤謙(23歲,學生)、吳嘉浩(22歲,髮型屋助理)、陳琪南(49歲,建築工人)。

雷偉芳、雷麗芳及雷麗梅為雷亞福的妹妹;雷敬賢是雷亞福的兒子;陳琪南為雷偉芳丈夫的姐夫;另外四名被告—陳永鏗、郭家健、林澤謙及吳嘉浩,同為與雷敬賢相關的人士。

4人被控向他人提供每人1,000元

李為民、雷亞福、雷偉芳及雷敬賢,被控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控罪指,四人於或約於 2016 年 4 月 14 日至 9 月 4 日期間,在 2016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串謀作出舞弊行為,向共 36 名人士提供每人1,000元,作為他們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該 36 人中,10 人為本案被告,其餘 26 人是他們的親屬、同學及相關人士。

被控用虛假資料替240 人申請做 IEEE 會員    登記選民

李為民、楊耀鴻、潘秀芳、王宣麗,被控串謀詐騙罪。控罪指,四人於或約於 2016 年 4 月 12 日至 9 月 4 日期間,串謀詐騙選舉事務處,即不誠實地以虛假專業資格、學歷及經驗資料,替約240 人申請成為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香港分會正式會員,並憑著所得會員身份證向選舉事務處申請該些人成為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的選民,致使和誘使選舉事務處職員批准有關申請,將該些人士載入 2016 年資訊科技界的臨時選民登記冊及正式選民登記冊內,使他們有權在資訊科技界選舉中投票。

雷亞福、雷偉芳、雷麗芳、雷麗梅、雷敬賢、陳永鏗、郭家健、林澤謙、吳嘉浩、陳琪南則各被控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分別於或約於 2016 年 5 月 21 日及 22 日,接受 700 至 1000元,作為在 2016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

4人今獲撤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   兩人當庭無罪釋放

雷亞福、雷偉芳、雷敬賢承認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當中雷亞福再承認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另外,陳琪南亦承認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其餘被告否認控罪。

針對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控方申請撤銷雷偉芳、雷麗芳、雷麗梅、雷敬賢的控罪,他們的控罪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雷麗芳、雷麗梅亦因此無控罪在身,當庭無罪釋放。

案件押後至明日下午開審,屆時會讀出雙方同意事實,期間所有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DCCC 70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