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罪審判》觀後感
【文:鴻哲】
一名疑犯犯下彌天大罪,會否令審問他期間施加的酷刑,相比無辜的疑犯遭受的相同酷刑,較容易被證成 (more justifiable)?
這雖然不是《誣罪審判》即時令人聯想到的問題,但值得每位觀眾思考。這部改編自真人真事的電影講述毛利塔尼亞人Mohamedou Ould Slahi (Tahar Rahim飾) 涉嫌參與 911 恐怖襲擊,面臨招募阿爾蓋達成員、為恐怖分子提供資金等嚴重指控。然而,美軍多年來未能提供有力證據起訴 Slahi,遂於古巴關塔那摩灣 (Guantanamo Bay) 囚禁他超過十四年,期間為了迫他認罪,向他施以種種被美軍稱為「special treatment」的酷刑,包括強迫性交、在極端温度的囚室服刑、水刑、強迫長時間擺出高壓姿勢等,後來軍方甚至威脅把 Slahi 的母親也囚禁於關塔那摩監獄,並暗示她會被輪姦,最後令 Slahi 承認罪行。
電影的訊息十分清晰,就是即使疑犯是眾矢之的,受盡千夫所指,而且極具嫌疑,也有接受公平審訊的基本權利,而且有權者必須遵循無罪推定的原則。女主角 Nancy Hollander (Jodie Foster飾) 自願擔任 Slahi 的辯護律師,即使被公眾視為賣國賊也堅決維護Slahi的基本權利。她的理念大致可以以她的其中一句對白概括:「I am not just defending him. I am defending the rule of law.」
闡述完電影較顯淺的主題,讓我們回到本文開首的問題:到底疑犯有罪與否(不是有沒有被法庭定罪,而是實際上有沒有犯罪)會否影響對他/她施加酷刑的正當性(justifiability)?電影迴避了這道問題,因為Slahi被塑造成(或許他確實是)無辜和情操高尚的酷刑受害者,觀眾很自然十分同情他,也不會思考他實際上犯下了彌天大罪的可能性。然而,這可能性並不是零。假如他某天被證實有分參與 911 恐襲,在蒐集到有力證據前對他施加的酷刑會變得較容易被證成嗎?
相信大部分人會認為對無辜的疑犯施以酷刑必定比對有罪的疑犯施以酷刑更 unjustifiable,因為有罪者即使未必 fully deserve 遭受酷刑對待,卻至少一定比無辜者 deserve, 但其實這結論只是從疑犯角度出發。筆者認為答案應該是:無論疑犯是否有罪,施虐者的行為同樣不能證成 (unjustifiable to the same extent),原因有二。首先,不論疑犯是否有罪,施虐者的行為其實毫無分別,都是對一名未被定罪的疑犯施以嚴刑逼供。如果施虐者做一模一樣的事,但其中一次有錯,另一次卻沒有錯,這種 inconsistency 未免太不合理。其次,無罪推定的原則適用於所有人,包括十惡不赦的殺人狂魔。因此,不論疑犯事實上是否有罪,被定罪前他都應該享有與無罪者相同的基本權利,包括免受拘禁及人身傷害的權利。在這意義下,疑犯實際上是否無辜,其實並不重要。電影中美軍完全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不論 Slahi 實際上有沒有參與恐襲,美軍的劣行同樣令人髮指。
在現今新香港談法治原則好像有點不切實際,但電影正正提醒觀眾,恪守原則是何等重要。電影另一個重要啟示,是謹守崗位。自 2019 年我們把「兄弟爬山,各自努力」掛在口邊,後來常簡化成「兄弟爬山」,用來為不同的抗爭手法辯護,卻逐漸忽略了「努力」二字。電影中 Hollander 承受龐大壓力仍鍥而不捨地履行辯護律師的責任,為 Slahi 爭取基本權利。但願筆者和一眾同路人能夠以 Hollander 為榜樣,在各自的崗位上努力不懈。
作者簡介:大學一年級生,主修哲學,熱愛電影和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