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官二代」否認襲警受審 警員:曾以普通話表明身分 辯方:多次發問沒人回應
一名持學生簽證到香港大學讀書的內地「官二代」,被指透過電話假冒公安,騙去一名老翁逾 50 萬元。事後他訛稱速遞員聯絡事主,於事主住所外遭埋伏警員拘捕,被控三項襲警罪。被告否認控罪,今(2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辯方指稱,被告根本聽不懂廣東話,由此至終滿肚疑問,不知道警員身分,多次詢問「甚麼事?」、「你們是甚麼人?」辯方指,被告當時更遭警員拳打腳踢,兩度膝壓背部,故大喊「我不行了!呼吸不了!」作供警員則堅稱曾以普通話表明身分及警告被告,亦不明白被告用普通話說的大部分內容。
聲稱受襲的警員黃榮德供稱,去年 9 月 3 日下午約 12 時 35 分接獲一名鄧姓男子報案,指他在 8 月 31 日遇到電話騙案,損失人民幣 465,200 元。黃表示,鄧先生及後抵達秀茂坪警署錄取口供,期間鄧接到相信是同一名騙徒的電話。騙徒自稱為速遞員,並以普通話相約鄧於彩盈商場,表示有包裹須轉交鄧。警方遂安排鄧在警方監視下與騙徒會面。
到達彩盈商場後,黃與隊員在附近徘徊埋伏。鄧其後獨自離開商場步行至盈康樓住所,並於地下大堂告知黃,騙徒再次致電,要求他於住所內等候。及後,鄧在大堂與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即本案被告交談,黃見狀與另外 3 名警員跟在二人身後,一同等待並乘坐升降機。
警員:曾以普通話表示「警察」 搜身後發現公安證
黃憶述,鄧與被告步出升降機後並排轉左,鄧當時以手指著被告向他說「係佢約我出嚟架」,黃隨即向被告展示警察委任證,以廣東話表明是「警察」,並用右手拍被告的右肩。黃表示,被告注視其委任證約 5 秒後,便用手撥開其左手,嘗試逃走。黃即時捉著被告的腰部及背部,惟被告不斷掙扎, 黃見被告看似聽不懂廣東話,便以普通話說「警察!警察!」再次表明身分,被告聞言以普通話回應「甚麼事?」,期間未有停止掙扎。 4 名警員最終成功制服被告,為他鎖上手扣。
黃事後前往聯合醫院急症室驗傷,發現其左前臂內側擦傷,相信是被告用手撥開其左手時造成。黃另稱,在被告身上搜出一張中國公安證,上面印上名字「杜立強」。
辯方:多次發問沒人回應 警員從未表露身分
辯方盤問時表示,被告不諳廣東話,警員制服被告期間,他多次以普通話大叫「救命」,至少問了 10 次「甚麼事」,曾問「你們是甚麼人?」、「我甚麼都沒有幹,你們要幹甚麼?」惟沒有警員作出任何回應。黃承認當日沒有以普通話通知被告因何事拘捕他,拘捕警員沒有以普通話宣布拘捕,亦同意被告多次以普通話說話,但不明白大部分內容,故沒有印象。
辯方案情指,當日被告步出升降機後,隨即遭警員按著雙肩,其雙臂同時被警員捉住向後扯;又指黃從未向被告展示委任證或以普通話表明警員身分。辯方又指,4 名警員不時以廣東話交談,當日黃的傷勢是在被告掙扎期間發生,但不肯定是否由被告直接造成,並稱「我淨係知我自己嘅傷係被告造成」。
被告稱兩度遭警員膝壓背部 一直不知警員身分
辯方續稱,當時在兩道防煙門中間,有警員重擊被告背部,令他失重心倒地,並以膝蓋壓在被告的背部,從後為被告鎖上手扣。4 名警員對被告拳打腳踢,以廣東話粗口指罵被告,再將被告拖行到後樓梯。及後,拘捕警員張浩然(譯音)到達後樓梯,張又以膝蓋壓在被告的背部,被告感到呼吸困難,以普通話說了 5、6 次「我不行了!呼吸不了!」 惟張將被告拖至牆角,要求被告伸直雙腿坐下,並再以膝蓋壓在被告的膝蓋之上,被告尖叫,張掌摑被告數次,將其頭部扭向右方。
辯方又質疑,黃與隊員由制服至押解被告上警車花了約半小時,全因要在無人看到的情況下毒打被告。黃否認指控,解釋在制服被告後須與上級匯報、報告傷勢及等待警車,故須時半小時。辯方另指,當時黃的上級、督察吳欣晃到場後,曾以英文與被告交談,詢問被告是否學生、來自哪所大學。在他離開之際,被告曾稱「我沒幹壞事,你們到底是誰?Who are you?」由至此終仍是滿肚疑問,認為黃對此事隻字不提只因不想被發現他從未表露身分。惟黃強調,對二人交談沒印象。
警員指被告膝撞腹部 手捏左胸
另一名聲稱受襲的警員陳毅汛則供稱,制服被告期間先捉住被告左手,被告用力掙脫但不成功,陳遂以普通話警告被告「警察,我警告你,不要反抗!」被告其後用身體撞開防煙門,並一度以右膝撞其左邊腹部,以右手捏其左胸,令他感到疼痛,故他再次以普通話警告「放手,不要再打我!」陳事後到急症室診治,發現其左前臂擦傷及左邊胸口有紅痕;陳重申,當時沒有人對被告使用不當武力。
操普通話的被告杜立衡(20 歲,學生)被控 3 項襲警罪,指他於 2020 年 9 月 3 日在彩霞道 72 號彩盈邨盈康樓 3 樓後樓梯襲擊警員,即刑偵警員 18453 黃榮德、19538 陳毅汛及女警 6895 李慧玲。
杜立衡原另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在彩盈邨盈康樓某單位內以欺騙手段,即假冒中國公安,而不誠實地取得一名男子鄧培均的人民幣 465,200 元(約港幣 522,758 元),意圖永久地剝削該鄧姓男子的財產。惟控方已於今年 2 月 8 日撤回此控罪。
辯方早前提訊時曾透露被告在港大修讀商科,其父親是內地官員,母親則於醫院工作。辯方稱被告亦是「受害者」,事前收到電話,內容提及其父母資料,並要求他「做啲嘢」。
案件編號:KTCC 155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