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 12 月 4 日高調搜查旺角黃店「桔梗」,行動中搜出伸縮棍、盾牌及電線索帶等物資,兩名負責人早前被落案起訴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非法用途工具兩罪,今(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案件押至 7 月 15 日再訊,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兩人獲准以 3,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以及每周兩次向警署報到。

兩名被告依次為王鴻軒(30 歲)及沈灝(25 歲),均為黃店「桔梗」負責人。兩人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兩罪。控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旺角「桔梗」3 樓天台消防泵房內,管有一支伸縮棍、一個盾牌,及一包電線索帶。

兩名負責人去年 12 月被捕後,一度成功「踢保」,至本月中再被警方預約拘捕,其後落案檢控。

案件編號:WKCC204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