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今日(28 日)口頭質詢大會,直選議員蘇嘉豪就早前澳廣視執委會被指向葡文新聞部發出新編採指引而引發的新聞自由風波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有關範疇的澳廣視執委會負責人和政府官員出席會議,惟澳廣視執委會成員集體缺席,只剩新聞局局長陳露一人現身。

TDM 高層全體缺席 蘇表強烈抗議

蘇嘉豪在宣讀口質前先援引《議事規則》,要求解釋澳廣視執委會缺席原因,澳門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回應是政府安排,蘇隨後表達示對澳廣視強烈抗議,批評澳廣視不尊重議員質詢,違背澳廣視聲稱願意接受監督的承諾,使公眾對公共資本企業的期望形成巨大落差。

蘇嘉豪在口質中指出,澳廣視由全體澳門人「供養」,單是過去四年的虧損總額已超過 13 億澳門元,期間獲政府給予的營運津貼則近 12 億元,純利僅得 3,351 萬元。意味著若無公帑支撐,澳廣視每年淨虧損數以億計。然而,至今澳廣視僅是仍無專法監管的公共資本企業,未被確立公共廣播機構的法定地位及義務,導致坐享民脂民膏卻嚴重缺乏公眾問責和監察機制。

澳廣視踐踏新聞自由?新聞局迴避問題

蘇要求澳廣視交代為何執委會突然於 3 月向內部僅以口頭宣讀發出新編輯要求,其中禁止傳播與政府政策相左的意見;而 2011 年起使用的原編輯指南至今是否仍然沿用。又要求澳門政府回應是否同意「禁止記者傳播與政府不同意見」的要求踐踏了新聞自由;如何確保澳廣視所有內部規章和編輯要求均嚴肅恪守《基本法》和《出版法》保障新聞自由的原則,尤其是不抵觸新聞工作者的獨立性、發表和散佈的自由。

陳露只回應新聞局的職能和過往工作,又稱當局從不干涉任何傳媒機構的日常運作,而澳廣視享有獨立的編輯自主,政府對澳廣視的財政支援是為社會提供充分、優質、多元的公共廣播服務,並沒有正面回應上述任一問題。

「攞就攞公帑 要問責就話係內部事務」

蘇嘉豪之後再發言,質疑澳廣視為何在新編採指引事件發生後,所發出的幾份聲明均沒有否認,在數名記者辭職後沒有否認,有社團在其門口示威時亦沒有否認,直到近日才否認並無作出新編採指引,「市民信唔信你呢?」。他又形容澳廣視「好著數」,「攞就攞公帑,要問責就話係內部事務」,要求澳門政府交代何時正式立法確立澳廣視身為公共廣播機構的法定地位及其義務。

陳露回應時再次迴避問題,只表示不同國家地區的公共廣播機構均有不同的營運模式,而澳廣視需按法律和批給合同提供服務。

議員吳國昌發言問陳露新聞局有沒有職權去查證新編採指引事件是否屬實,如有則交代查證結果,會否更換澳廣視管理層;如無則是否意味澳門新聞局根本無法回應議員的口質內容。

宋碧琪:TDM 攞緊政府錢 去做反政府中央報道係咪合適?

宋碧琪就認為「澳廣視攞緊政府錢,而去做啲反對政府、甚至(反對)中央政策嘅報道,呢個係咪合適呢?全世界邊會有國家由得一個新聞機構去挑釁地方政權」,籲政府更好監督澳門新聞機構。她又指相關僱員可做司法上訴爭取自己的權益;又表示擔心「步香港後塵」。

林玉鳳籲不應再糾纏:事件應告一段落

而曾任職澳廣視的林玉鳳認為,如真正重視媒體編輯自主和獨立性,不應主動要澳門新聞局監督任何新聞機構編輯部所發生的問題,只要澳廣視公開宣稱了新聞部可根據編採指引行事,事件應告一段落,如再繼續糾纏會對新聞部的傷害更大。

官委:機構領導有責任規限新聞工作人員

官委議員陳華強認為「所有的自由都沒有絕對的自由,包括新聞自由,不能觸犯法律」,就問根據《出版法》,如新聞工作者作出了不真實的報道,其新聞機構的社長、領導層是否亦要承擔責任,「我自己就覺得,如果我要負責任,梗係要俾返啲意見新聞工作人員,唔好犯錯」。

 

原刊於《愛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