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判刑】消息指案件主審法官胡雅文判刑後 辧公室三度收恐嚇電話 司法機構高度關注
消息指10.1未經批准集結案判刑後,主審法官胡雅文的辦公室接到恐嚇電話,警方重案組調查。據了解,恐嚇電話分別在下午一時許至四時許,三度打入胡雅文法官的辦公室,對方沒有來電顯示,來電者在電話中,說出一些侮辱及恐嚇胡雅文法官的言語。司法機構表示,事件已由警方跟進,不宜評論。司法機構高度關注事件,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嚴厲譴責。發言人又指,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
律政司晚上就一名法官遭受恐嚇,發聲明回應指,《基本法》第85條列明,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恐嚇,政府必定嚴正執法,警方會嚴肅跟進,將不法分子繩之於法。律政司表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李卓人及何俊仁等 10 名民主派人士,被指前年 10 月 1 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被告早前認罪,法官胡雅文今 ( 28 日) 判處各人監禁 14 至 18 個月,當中單仲偕、蔡耀昌獲緩刑。法官判刑時斥被告以為呼籲參與者和平理性非暴力,集會就可和平進行是天真及不切實際,並指雖然辯方力陳各被告是公民抗命,但法官指除非集會和平進行,否則各人並不能以此作有力求情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