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案】黎智英何俊仁陳皓桓等判刑 瑞典駐港領事、陳日君旁聽 近百人排隊輪候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李卓人及何俊仁等 10 名民主派人士,被指前年 10 月 1 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被告早前已認罪,將於今早十時半於區域法院判刑。早上9時許,已有近百名公眾人士排隊輪候旁聽籌,瑞典駐港領事館副總領事雷博恩(Joakim Ladeborn)、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亦有到庭旁聽。
壹傳媒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張劍虹、大律師劉偉聰、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長毛太太兼社民連副秘書長陳寶瑩、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社民連常委曾健成、瑞典駐港副總領事雷博恩等人亦有到場,眾人未有發言。
何俊仁、蔡耀昌、吳文遠、楊森,陳皓桓,梁國雄、李卓人、單仲皆等人早上由荔枝角收押所出發前往法院。其中陳皓桓向記者舉起勝利手勢,吳文遠倒轉持著《習近平談治國理政》一書,他亦舉起勝利手勢。梁國雄一貫舉起雙手,以示堅持到底。
約 20 名警員於區域法院門外戒備, 並拍下法院外人群的照片;經常出現於社運場合的王婆婆亦有到場揮舞英國國旗,舉起「三權合一,人權盡失」標語聲援被告。
多名辯方大律師早前求情時強調,被告意圖和平示威,沒鼓吹暴力,亦無意圖使用暴力。惟法官胡雅文質疑被告雖然曾公開呼籲要以和平方式參與,但「他們一直講,不代表這就會發生(They keep saying that doesn’t mean it’s gonna happen)」
本案十名被告分別為:陳皓桓(25歲,社民連組織幹事)、李卓人(64歲,職工盟秘書長)、梁國雄(65歲,自僱人士)、何俊仁(69歲,律師)、楊森(71歲,兼職大學教授)、何秀蘭(66歲,退休人士)、吳文遠(44歲,管理顧問)、黎智英(73歲,商人)、單仲偕(61歲,區議員)、蔡耀昌(53歲,社區組織幹事)。
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及何俊仁,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們與其餘 6 名被告,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及蔡耀昌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至於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選擇認罪,另外 8 人則不認罪,獲控方不作起訴,存檔法庭。
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6人因本案還押。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分別就 8.18 及 8.31 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正在服刑。
案件編號:DCCC5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