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判刑】消息指主審法官胡雅文收恐嚇電話 大律師公會強烈譴責:損害法治
10.1 未經批准集結案昨日(28 日)判刑後,消息指主審法官胡雅文辦公室三度收恐嚇電話,警方重案組接手調查。大律師公會今日(29 日)發聲明,強烈譴責恐嚇法官行為,指法官須在不受任何干涉情況下履行司法職責,對司法人員作出威脅,企圖向法官施加壓力或影響法官的裁決,均嚴重衝擊司法獨立,「該等行為不但干預司法運作,亦損害香港法治」。
大律師公會聲明指,根據傳媒報道,一位區域法院法官於一宗刑事案就十名被告判刑後不久,有人意圖向該法官作出恐嚇。聲明指出,在法治社會,上述行為絕不能姑息,必須立即停止,大律師公會以最嚴厲措辭就這些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消息:胡雅文三度收侮辱、恐嚇電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李卓人及何俊仁等 10 名民主派人士,被指前年 10 月 1 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被告早前認罪,法官胡雅文昨 (28 日)判處各人監禁 14 至 18 個月,當中單仲偕、蔡耀昌獲緩刑。消息透露,胡雅文辦公室於昨日下午三度接獲沒有來電顯示的電話,致電者說出侮辱及恐嚇胡雅文的言語。
律政司昨晚發聲明回應,指《基本法》第 85 條訂明,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被恐嚇,政府必定嚴正執法,警方會嚴肅跟進,將不法分子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