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案件今(31 日)再提堂,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至7月8日作提訊日,以交付院高院處理,獲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辯方指,國安法屬嶄新法律條文,要求控方提供確切控罪元素,以便就答辯事宜給予被告法律意見。辯方又要求控方表明審訊是否公開進行、有否陪審團及各被告的涉案角色。蘇惠德則指他無權要求控方交代相關事宜,只著辯方去信控方索取進一步資料。

指定法官拒袁嘉蔚保釋申請

另外,其中兩名遭還押的被告袁嘉蔚及趙家賢,原定今日申請保釋,並由代表袁嘉蔚一方先作出申請,總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袁的保釋申請,她須繼續還押。而法庭處理完袁的保釋申請後,已接近下午5時,代表趙家賢的大律師黃瑞虹最終申請將趙的保釋申請改至明天(6 月 1 日)中午 12 時獲批。

除袁嘉蔚保釋被拒外,尚有 10 名被告,即鍾錦麟、吳政亨、王百羽、趙家賢、劉澤鋒、吳敏兒、范國威、余慧明、譚凱邦及陳志全的保釋申請,排期明後兩日分時段處理。餘下25 名遭還押被告則無保釋申請,而早前獲准繼續保釋的 11 名則續獲保釋,部分被告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例如報道警署或時間等獲批。

辯方:被告須得知控罪元素 以作答辯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羅天瑋甫開庭即向總裁判官申請,押後案件至 7 月 8 日作提訊日,以進行將案件轉介高院處理的交付程序。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則表示,涉案控罪涉及嶄新的法例,各被告須得知控方所指的控罪元素為何,以及控方針對他們的確實指控,以便各被告決定答辯方向,並應給予更多時間讓律師代表給予被告法律意見。祁志又指,預計高院即將頒布首宗國安法案有關釐清控罪元素的判詞,辯方希望獲足夠時間以閱讀相關判詞。

辯方促控方交代是否公開審訊、設陪審團

而代表梁國雄、岑子杰及岑敖暉的大律師黃宇逸亦指,控方應該清楚交代三點,包括審訊是否公開進行、會否有陪審團、以及控方認為案中 47 名被告,屬於國安法第 22 條「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訂明的「首要分子」、「積極參與」抑或「參與」角色,因相關刑罰不同,被告有需要得知相關資料,才能決定如何答辯,並指相關事宜與法律確定性(legal certainty)有關,控方應作出交代。辯方大律師馬維騉則表示,他採納祁、黃兩人的論點,並透露控辯雙方就控罪有爭議,於案件進行交付程序前,或須進行初級偵訊。

總裁判官則表示他並無權利處理相關事宜,及要求控方提供相關資料,並指由高院原訟庭處理較為適宜,他最終批准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7 月 8 日再訊,並著辯方可就上述事宜,去信控方要求提供進一步資料。如辯方認為需要更多時間作準備或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等,則可去信法庭申請。

還押被告開庭後始獲安排入庭 

另外,案件上次馬拉松式提訊時,未獲保釋的眾多被告,通常會於開庭前獲安排陸續進入庭內等待開庭,令各被告可獲得短暫時間與到庭旁聽的親友交談,有部分被告於開庭前更透過法庭錄音系統與旁聽親友交流,期間岑敖暉曾勉勵港人毋須懷憂喪志,稱「我同何桂藍都會欣然面對」 ,林卓廷表示「老婆我愛你!」等。

被告:悼念六四   

惟是次聆訊的安排有所不同,聆訊正式開庭及總裁判官進入法庭後,共36名遭還押的被告始陸續獲安排進入法庭,他們未能如上次般有短暫時間與親友有言語交流,只可頻頻揮手及張望旁聽席的親友。而庭上的親友亦只能默不作聲,以手勢作出回應。不過有部分被告仍把握機會發聲,於進入及離開法庭之際,有被告曾提及「唔好打(官司)啦嘥時間」、「悼念六四」等語句。而遭還押的不少被告較三個月前均有所消瘦,當中以譚文豪最為明顯,毛孟靜則表現憔悴,至於何桂藍則精神不俗,神情自若,不時以手指繞弄髮絲。
 

案件編號:WKCC81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