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人案」的林卓廷、尹兆堅、胡志偉、郭家麒及區諾軒,分別被指 2018 至 2020 年期間,擾亂會議秩序、襲擊建制派議員及立法會保安,三案今(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至 10 月 4 日提堂,除了區諾軒,餘下 4 人撤銷擔保;區因「47 人案」亦繼續還押。被告步入囚室前,多人向他們大叫「撐住」,有旁聽人士難掩激動流淚;尹兆堅舉「OK」手勢,郭家麒亦有向旁聽席揮手。

同案的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張超雄亦有到場旁聽,各被告由律師文浩正代表。

首案涉林卓廷及尹兆堅,指兩人於 2018 年立法會討論「一地兩檢」政策期間抗議,又推撞保安員,被控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普通襲擊兩罪。控罪指,兩人於 2018 年 6 月 13 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妨礙正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王祥;尹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鄭永華。

次案涉林卓廷、郭家麒及區諾軒,指三人於 2019 年的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會議,與建制派議員衝突。他們被控 4 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5 月 11 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 1,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恒鑌、周浩鼎及葛珮帆。

第三宗案件則涉尹兆堅及胡志偉,指兩人於去年 5 月 8 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擾亂秩序,被控藐視罪及 3 項「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指他們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 1 內,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兩人另被指同日同地,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董漢民、韋家強及麥偉志。

案件編號:ESCC2993/2018、ESCC2514/2019、WKCC384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