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和另外四人,被指前年 10 月 20 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近塘尾道,被控非法集結、蒙面、襲警等共 13 罪,5 被告否認所有控罪,裁判官葉啟亮上月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期間各人須還押。案件今(2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辯方律師求情指,早前索取的勞教中心報告對各被告評價正面,惟裁判官指嚴厲的懲罰大於更生需要,故判處 5 被告總刑期 6 至 8 個月不等。

不少市民下午到法院外輪候公眾席籌號,庭內旁聽席全部坐滿,庭外亦有數十人收看視像直播。

堵路範圍大 非法集結量刑起點為 6 個月 

有關 5 被告被控5非法集結的量刑起點為 6 個月,裁判官指不能夠單看事情後果,須考慮案發地點、人數、手段及被告角色等。他解釋指,案發地點位於旺角主要幹道,示威者以欄杆、路牌堵路的範圍大,路上亦有磚頭,影響行車,其後需要動用大量警力清理。他又指,案發期間屬於社會事件高峯期,加上當時禁蒙面法爭議大,以致演變成暴力事件風險高。

案中其中 4 名被告謝煒洛、胡耀生、梁馨駿及楊卓穎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分別涉及石頭、磚頭、鉗、行山杖、黑膠紙及膠索帶,至於區倬僖則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即一罐噴漆,裁判官判各人囚 2 個月。

另外,謝煒洛被控襲警,裁判官指被告高舉鐵通擊向警長頭部,該警長以盾牌抵擋後引致膊頭痛,形容鐵通「唔短唔輕」有機會引致嚴重傷勢,並激發其他人彷效,故量刑起點為 4 個月;胡耀生則被控故意阻撓警方,判刑 4 個月監禁。

控方呈案例 辯方批本案嚴重程度較小

各人刑期與部分控罪同期執行,各人總刑期如下:區倬僖、梁馨駿、楊卓穎判監半年,胡耀生判監 7 個月 2 星期,謝煒洛則被判監 8 個月。

各辯方律師求情時均認為,對比控方就非法集結罪呈交的案例,本案的規模、示威者人數、嚴重程度明顯較小,示威者的比例與警力相約,胡耀生及梁馨駿的代表律師指,兩名被告案發期間亦未有站在前線位置,辯方因此希望量刑起點為 6 個月以下。

謝煒洛獲候任主教周守仁撰求情信

辯方早前已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及背景報告,開庭後各代表律師輪流為被告求情。

辯方為中大建築系四年級生謝煒洛求情時指,報告顯示他身體欠佳,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感化官形容,議品學兼優、合作有禮,出生於中產小康之家;辯方指,謝煒洛今次犯案與他良好性格性格不符,相信他不會重犯。

辯方提到,天主教香港教區候任主教周守仁在求情信中大讚謝品格良好,相信他會「持戒精進」,對家人維持承諾。辯方律師表示,經歷這次社會運動後,「無任何人係贏家,有人企喺犯人欄,有人入獄,有人移民,我哋似乎都係事件中嘅受害者。」

他希望法庭判刑能夠帶出正確信息,包括「包容、寛怨、俾年輕人一個希望」,盼法庭判處較輕刑罰,給予被告更新機會。

辯方:區倬僖雖無「傳統悔意」 但願負責任

就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的求情,辯方表示勞教報告表示區適合判入勞教中心,但指他大學仍剩餘最後一個學期,盼盡快重投校園,指區倬僖願意負上責任,不介意接受短期監禁。

裁判官稱,根據勞教中心報告,區倬僖仍然否認控罪,並指當時佩戴藍色口罩是因呼吸不良,懲教報告亦顯示區不知道案情的嚴重性。但辯方律師指,雖然區倬僖沒有「傳統悔意」,但仍然願意負上責任。

機電工程處主任胡耀生勤奮工作 辯方:重犯機會為「零」

辯方求情時指,背景報告顯示 49 歲機電工程處主仼的胡耀生有良好背景,雖然他讀書不算優異,但中三後勤力工作,2009 年更獲嘉許信,一直以來循規蹈矩,沒有不良行為,今次犯案屬單一事件,他亦願意服務社會。

除被控非法集結,胡同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辯方強調當時被告書包僅裝有 5 條索帶及一支行山杖,破壞力甚低。至於另一控罪為故意阻撓警方,辯方指胡當時只是「阻撓一秒、阻到一下」,暴力程度甚低和沒有人受傷。

辯方說,胡耀生已失去工作及長俸,重犯機會是「零」,已經有好大阻嚇性,故盼予以輕判。

梁馨駿獲中大校董寫求情信

21 歲學生梁馨駿的求情,辯方指勞教報告表示適合判入勞教中心,感化告形容他是「大好青年」,梁在學期間一直兼職工作,自小學起積極參與不同學生服務,中學更曾任學生會會長,從未浪費時間且成績不俗。

上庭前,辯方代表一名中大書院輔導長兼校董遞交求情信,信中指與被告於 2018 年相識,讚揚他對書院貢獻良多,並於讀書時修讀外語裝備自己。

至於第五被告 20 歲學生楊卓穎,辯方求情時指報告正面,楊適合判入勞教中心,但他亦願意接受較短的刑期,昐盡快工作。代表律師指,楊參與聖約翰急救近 7 年,樂意指導後輩,提到他現時兼職的餐廳讚揚他「盡責、幫到手」,並指日後亦會繼續聘用他。辯方律師指,案發時楊卓穎書包內藏有索帶,手持行山杖,惟強調全部均未曾使用或經改裝,望判刑共 6 個月以下。

五名被告依次為謝煒洛(22 歲,學生)、區倬僖(22 歲,學生)、胡耀生(49 歲、機電工程處主仼)、梁馨駿(21 歲,學生)及楊卓穎(20 歲,學生)。五人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 20 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近塘尾道的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以及身處非法集結中以口罩或面罩蒙面。

謝煒洛、胡耀生、梁馨駿及楊卓穎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分別涉及石頭、磚頭、鉗、行山杖、黑膠紙及膠索帶;區倬僖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即一罐噴漆。

另外,謝煒洛被控襲擊警長X,胡耀生被控故意阻撓總督察Y。

案件編號:KCCC 55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