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O 話題在美國的最新發展
在網絡上,UFO 一直屬於小眾群體的話題。大眾通常不當它是一回事,只一笑置之,或視之為陰謀論。
但這次不同了。
事緣在今年 5 月 16 號,美國極權威的新聞節目《60 分鐘時事雜誌》花了一集講 UFO。主持人訪問了幾個在曾現場親歷奇境的軍人,一個調查 UFO 多年的美國政府官員,和一名美國前副助理國防部長。他們全部宣稱, UFO 是真實存在的。報導亦包括一批由美國空軍戰機的鏡頭所拍攝的 UFO 片段,作為佐證。訪問的連結在這𥚃和這裡。
再加上 5 月 18 號,美國前總統奧巴馬在英國名嘴 James Corden 的節目亦證實,美國政府知道,天空上的確存在不明飛機物體。片段連結在這裡。
其後,美國各大傳媒 CNN、CBS、FOXS 等等亦相繼對此報道,邀請相關人士討論,引起頗大迴響。
這些報道的詳情我不會在此覆述。總言之,不明飛行物體,過去一直被當成笑話,但最近由美國政府官方人員證實了是真實存在的!
咁大件事點解冇人講??!!這是很重要的事情吧。如果 — 我是說如果 — UFO 可能是外星人:宇宙無邊無際,我們不知道孕育了幾多生物甚或文明。現在或許有文明飛越星際空間,到訪地球,任何一個有好奇心的人都應感到無比興奮吧?
反之,即使 UFO 不是外星人,那依然有個大問題啊:what the hell is it?不要忘記,美國是世界軍力最強,科技最先進的國家。這些 UFO 竟可自由出入美國領空,而美國政府不旦束手無策,更是連它是甚麼也查不清楚。那是不是有國家或組織在謀畫甚麼詭計?
故此,我實在忍不住寫寫觀看《60 分鐘時事雜誌》訪問後的感想,總結我們所知,分析 UFO 各種可能性,並談談我自己的看法。我知道,UFO 這話題好像虛無飄渺,帶點陰謀論味道,而我當然不希望令「數學的浪漫」蒙上此陰影。我將盡力,小心,認真地分析。
順帶一提,各位不妨也先看看《60 分鐘時事雜誌》訪問,因為真的很有意思,大開眼界,而且以下的討論也將圍繞它展開。(如果因為地區問題無法觀看 Youtube 版本,可到這裡)
UFO 的意思
首先 UFO 不等於外星人。UFO 是 Unidentified Flying Objects 的簡稱,即不明飛行物體。上文我指出,「不明飛行物體」被證實了,而非「外星人」被證實了。
而這些東西是「不明」的。表面意思,故然代表人們不能 100% 肯定它們是何物。
但事情並不止於此。因為它們不是由我,或你,或求其一個路人甲視為不明的,而是由美國政府的專家鑑定為不明的,所以美國政府也稱不知它們是甚麼。
好,我們現在一起推敲,究竟 UFO 可能是甚麼。當然,我不是專家。我只能運用我的腦袋,從權威人士和可信的資料中,嘗試找尋答案。
解釋 (A):UFO 其實是完全不相關的東西,例如:熱氣球、流星、奇怪形狀的雲、陽光反射、眼花看錯、相機鏡頭有污跡、諸如此類?
如果只是由普通人見到 UFO,或者網上流傳,來歷不明的照片或影片拍到 UFO,解釋 (A) 當然十分可能。但《60 分鐘時事雜誌》所談的幾宗 UFO 事件,是由美國空軍戰機機師的供詞,配合戰機的偵測鏡頭支持。又有些是由戰艦的紅外線鏡頭,和雷達鏡頭影到的。再配合訪問中(或詳見下文解釋 (C) 部分)對 UFO 軌跡和速度的描述,我判斷解釋 (A) 是不合理的。
再者,只從 common sense 想,這些 UFO 事件,是由美國政府調查 UFO 的專門人員,經過多年調查,定性為「不明」,再一直上報,至奧巴馬也宣告是「不明」的。怎麼可能只是熱氣球或雲這麼無聊的東西?
解釋 (B):UFO 是美國軍方秘密研發的飛機?
這個解釋我以前聽過,當時覺得也有可能。美國軍方要開發新型戰機,是軍事機密,當然不會讓大眾知道。甚至普通低級的士兵、軍官、政府官員也不會知情。
然而,這次《60 分鐘時事雜誌》訪問了一名美國前副助理國防部長。他斬釘截鐵道:UFO 不是美國政府的東西。他補充,這是基於他擁如此高的官職,熟悉政府內部運作。再者,奧巴馬是前總統:站在美國政府權力核心的頂尖,他也說「不明」。再機密的軍事計畫,也不可能連奧巴馬也瞞倒吧?
所以我認為解釋 (B) 也不大可能。
解釋 (C):UFO 是其他國家的飛機,如中國或俄國等?
這個解釋聽落有可能。UFO 是外國的秘密偵察機,飛來美國本土,查探軍情。
是不是這樣呢?
要評估這個可能性,我們可以問一個問題:這些 UFO 的飛行科技,究竟到達哪個水平?
舉個例,假如從速度、加速度、軌道而言,這些 UFO 的水平根本與普通客機、戰機、穿梭機、火箭無分別,那麼解釋 (C) 便完全有可能。就算假設,這些 UFO 的科技僅是稍為超前已知的現有水平,例如技術超前十年八年,速度超前一兩倍,那解釋 (C) 亦是有可能的。畢竟科技發展日新月異,雖是美國的科技暫時是世界第一,誰知道中國俄國是否一直在暗自開發獨門技術,一聲不響,但原來已超越美國,對吧?
反過來說,假如從速度、加速度、軌道而言,這些 UFO 的水平竟是徹底拋離現今科技,例如拋離了幾百年。那麼解釋 (C) 便不太可能了。
所以「UFO 的飛行技術已到達哪個水平?」是個關鍵問題。而且這個問題,需由具備專業軍事、機械工程、空氣動力學知識的人來回答。我當然無法回答。
幸運地,《60 分鐘時事雜誌》訪問了美國國防部一名研究 UFO 超過 10 年的研究員。他屬於國防部一個專門搜集和研究 UFO 事件的部門:Advanced Aerospace Thread Identification Program。訪問指出,這個部門集合了科學家、電子光學工程師、航空電子專家、情報機構人員等專業人士,多年來聯手詳細調查各宗 UFO 事件。那他怎麼描越 UFO 的技術水平呢?
他說:「這些 UFO,可達到 600-700 g-force,飛行速度達每小時 13000 里,可以迴避雷達,在海、空、甚或太空飛行,而且看不到有噴射裝置、機翼、或操縱裝置,但它仍能抵抗其自身重力而飛起來。」
他再說,他們不是 jump to conclusion,隨便判定 UFO。而是認真地,盡責地,花時間,詳細考慮各種各樣可能性,包括是否外國技術,甚麼中國的新型導彈之類。結果是,儘管有部分 UFO 事件可以被解釋,但仍有一部分 UFO,是他們,以至美國政府,仍然不知到底是甚麼!
如此看來,我的看法是,解釋 (C) 的可能性實在頗低。
還有甚麼解釋?
那還有甚麼可能性?為此,我特地到維基百科 Identification study of UFOs 一頁,查看了一下。看了一輪,還是茫無頭緒,如何解釋《60 分鐘時事雜誌》的報道。
當然,面對於所迷團,永遠有一個萬能 key 的方法:陰謀論,指控作假。
換言之,是整篇報導是假的。這是根本是《60 分鐘時事雜誌》聯同美國軍方和國防部捏造的。而訪問中所有片段證據、所有證人口供、所有文件,都是假的。然後奧巴馬也作假,一齊演場大龍鳳。而他們的動機,是出於政治,或軍事考慮,要掩飾另一個更大的驚天機密。
那這個解釋可能嗎?
對於這種陰謀論解釋,我個人是頗反對的。因為它往往是 jump conclusion,結論先於證據。意思是,我們剛剛根本不是因為看到甚麼風吹草動,不是觀察到《60 分鐘時事雜誌》報導有自相矛盾,不是知道證人本身有撒謊前科,也不是因為知道美國有另一個需要掩飾的陰謀,才懷疑報導的真確性。
反之,我們是首先斷定報導是假的,有一個陰謀,然後才腦補上陰謀的細節。換言之,這個懷疑是沒有明顯證據或理由支持。所以我不傾向這解釋。
啊,差點忘記,還有一個解釋:
解釋 (D):UFO 是外星人?
做科學研究,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所以我不會立刻排除解釋 (D)。
再者我認為,「 UFO 是外星人」,這不是一個荒唐或無機會的解釋。等我說明一下。
還記得本文第一句:「UFO 一直屬於小眾群體的話題。大眾通常不當它是一回事,只一笑置之,或視之為陰謀論。」但其實為甚麼會這樣呢?大概是因為,宇宙實在太大了。
這好像有點矛盾。宇宙空間很大(近百億光年直徑),且存在的時間久遠(138 億年),以致不少科學家都認為,宇宙幾乎肯定已經進化出外星人,we are not alone。甚至有德雷克方程式(Drake equation),用來估算「在銀河系內,可以和我們接觸的外星智慧文明數量」。根據這方程式,外星人肯定存在。
但從另一角度想,宇宙如此大,這些外星人在多不勝數的星系,經過我們了銀河系,又碰巧穿越太陽系,並竟然選中地球到訪。這種事情又好像太幸運了吧?
但事實上真的「太幸運」嗎?這又牽涉另一科學觀點了——費米悖論(Fermi paradox)。引用維基百科:
費米悖論(Fermi paradox)闡述的是對地外文明存在性的過高估計和缺少相關證據之間的矛盾。 宇宙驚人的年齡和龐大的星體數量意味着,除非地球是一個特殊的例子,否則地外生命應該廣泛存在。在1950年的一次非正式討論中,物理學家恩里科·費米問道,如果銀河系存在大量先進的地外文明,那麼為什麼連飛船或者探測器之類的證據都看不到。
換言之,費米(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認為,如果外星人存在,我們人類很可能觀察到他們的。當然,他不是說外星人一定會對訪地球。但至少,科學上,人類觀察到外星人,是絕對有可能的。
至於「外星人來到訪地球,讓我們觀察到」這種事,統計學上,是否真的太幸運?我承認,我也不知道。(如果讀者對此有科學上的觀點,不妨留言!)
但正因如此,我不會輕易說「 UFO 是外星人」是荒唐或無機會的。
或者這麼說:我剛才說解釋 (A) (B) (C) 都不大可能。那與其立刻跳到陰謀論,指控報道作假,我會 keep an open mind,同時保留「UFO 是外星人」這選項。
但它的可能性具體有多高呢?這便很難說了,至少我不懂說⋯⋯因為這已是脫離常識範圍的事情了。以上解釋 (A)、(B)、(C) 都屬於人類的知識範圍以內:是氣象、或天文、或光學、或物理、或軍事、或機械。但解釋 (D) 的外星人,則是從未有認真的研究(除了業餘 UFO 發燒友的討論)所以實在不好說。
最後順帶一提,或許有讀者會質疑我:「你將解釋 (A) (B) (C) 都評作不太可能,卻強調要保留外星人解釋 (D)。豈不是想引導讀者相信 UFO 就是外星人?」
請相信,這非我本意。對解釋 (A) (B) (C),我能夠運用常識和知識,頗具信心地否定。但對解釋 (D) ,我雖不懂得詳細評估它有多大可能,卻亦不能將之貶視至不值一談。It is what it is。
WHAT‘S NEXT?
兜了一個大圈,看過解釋 (A) (B) (C) (D),也說不出所以然⋯⋯
但平心而論,這不奇怪:美國國防部的專家研究了多年,也查不清楚。所以他們才把 UFO 定性為 UFO 吧。UFO,by definition,是 Unidentified 的。
那麼事情這就完了?
Nope!
事緣 Donald Trump 在他的總統生涯晚期,2020 年 12 月,曾簽署一份法案,要求美國國防部和情報部門,在 180 日內向國會提交關於 UFO 的調查報告。一名國防部的前頂目主管更透露,報告內容相當震撼。換言之,在今年 6 月,於美國國會,可能會有好戲看了!
事件忽然如此發展,的確讓人始料不及。而 Donald Trump、美國政府無事獻殷勤,打算主動將 UFO 的秘密公諸於世,也有點難以置信。但想到要揭下 UFO 的神秘面紗,又真讓人緊張興奮。
6 月的國會聽證會,會發生甚麼事呢?我們就耐心等候,拭目以待吧。如果真的有甚麼震撼性的消息,我會再出 post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