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5 次參選立法會、屢戰屢敗的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昨 (2 日) 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指《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沒有涵蓋選舉因特定情況押後,及申報開支指引不清晰,要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供清晰指引。

申請人為方國珊,建議答辯人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方於入稟狀中指,《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沒有涵蓋選舉因特定情況押後,申報開支的指引不清晰,她要求釐清及頒令合理的截算日 ,及要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供清晰的申報開支指引,惟入稟狀並無列出其他詳情及申請理據。

翻查過往報道,方國珊於去年於 7 月 29 日宣佈參選,再戰新界東,事隔兩日政府宣布押後選舉,惟其申報的選舉開支仍高達 227 萬開支,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一度質疑她濫報開支。惟入稟狀中並無提及相關事宜,未知是否與是次入稟有關。

案件編號:HCAL80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