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 32 周年.不斷更新】警早上拘捕鄒幸彤 下午封維園球場、草坪
今日是六四事件 32 周年,警方早上開始展開拘捕行動,以公安條例 17A(1)(d) 拘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一名 20 歲男子,指他們涉嫌在社交媒體宣傳或公布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下午二時半, 警方正式宣布引用《公安條例》17條(4)封鎖維園中央草坪、足球場、籃球場等地方(詳見另文);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高級警司廖珈奇警告,強行進入或逗留,最高可囚 12 個月。至於封鎖到何時,警方只稱會在可行的情況「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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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維園附近接連截查市民 有人被帶上警車
【1630 維園一帶】
維園一名中年男子在公廁外點煙,即被幾名軍裝警員截停搜查。男子不忿,多次大聲和警員應對,一名便衣警員一度喝止該名男子,怎料該名男子用更大聲語言回應,及後警員發現男子為一名內地居民,身上只有內地居民身份證。
便衣警員一度指如他未能出示香港身份證,會把他帶到警署,但他不但沒有反對,更加表示願意到警署。警員其後把男子帶到涼亭,抄下資料後用車送走。
【1615 維園一帶】
身穿寫上「平反六四,戰鬥到底」白衣的楊先生,今午經過維園天后入口時便遭截查、搜身,及後獲放行。他說,以前每年都會參與維園燭光晚會,坦言「可惜啦,呢一、兩年(集會遭禁)。」
楊先生指,自己只不過想到附近的中央圖書館,沒想過途中會遭截查,「件衫無問題㗎」,他更反問記者,「有咩好驚呢?」他稱,警察截查他時沒交代任何原因,但他聽到身旁警察以無線電通報同袍時,有短暫提及其衣服上的字眼,「我仲以為唔著得。」
【1545 銅鑼灣渣甸坊】
社民連成員曾健成「阿牛」在渣甸坊擺設街站,呼籲市民寫心意卡給在囚人士,並有掛起「平反六四」、「釋放政治犯」等文宣,及擺放寫有「支持天安門母親」的電子蠟燭。記者現場所見,不少市民上前填寫心意卡,期間附近至少有 10 名警員監視。
【1515 銅鑼灣站及天后站】
維園一帶繼續有大批警員駐守,包括港鐵站一帶,其中銅鑼灣站有警員到駐守在港鐵站各個地方,包括入閘範圍內外,月台等,亦有警員亦手持袋子進入港鐵員工範圍。至於在天后站閘口及出入口,均有軍裝警員駐守,部份警員背著灰色背囊。
下午二時封維園中央草坪、足球場、籃球場
警方表示,下午二時開始,引用《公安條例》封鎖維園中央草坪、足球場、籃球場地方。警方警告,如有人強行進入或逗留有關地方,最高可判監 12 個月。維園範圍內草地旁邊行人路已完全被封,場內有廣播,警員又在足球場排成一列後,向前推進清場。
而在維園球場出入口警方已拉橙帶封鎖,又截查在維園的市民。消息指,警方今日會在全港各區,出動 7,000 警力處理與悼念六四有關的集結事宜。(詳見另文)
根據《公安條例》第 17(4)條訂明,任何督察級或以上警務人員,如有理由相信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相當可能於任何地方進行或組成,警方有權阻截或封閉該公眾地方及其鄰近通道,以禁止任何人進入公眾地方,藉以阻止該公眾集會或遊行進行。
港大生洗國殤之柱 中大有人掛起橫額
另外,港大學生會成員下午 2 時按傳統,洗刷校園內的國殤之柱,成員及學生陸續獻花。港大校方未有阻撓活動,但派出保安在活動現場舉牌、口頭呼籲「保持社交距離」。因天雨關係,港大學生會今年未有重漆太古橋。(詳見另文)
中文大學昨晚起出現與六四有關的文宣,其中在文化廣場,有人掛起寫著「民主——我們共同的理想」黑色橫額;中大站附近出現「人民不會忘記」橫額。另據「中大學生報」報道,校園民主牆亦出現「毋忘六四」的紙張標語。
鄒幸彤:如無法點燭光,將禁食一天
警方的拘捕行動,則在早上開始。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早被警方以公安條例 17A(1)(d) 拘捕(詳見另文),即涉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警方中午見記者,指控鄒幸彤和另一名 20 歲張姓男子,在社交媒體宣傳或公布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違反公安條例,兩人正被扣查。鄒幸彤親友下午 1 時指出,律師已初步和鄒幸彤取得聯絡,她表示情況尚好;鄒幸彤並表示,若今天無法點起燭光,她將禁食一天。
兩名現時身在獄中的社民連成員梁國雄和陳皓桓今日更宣佈禁食一天,悼念六四死難者,並向天安門母親致敬。(詳見另文)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指,警方在交代案情時完全沒有提及任何詳細資料,或者確實證據,譴責警方未能提供詳細證據就作拘捕,又指警方近日的部署和今早的拘捕,目的是為了震攝港人。但他指,鄒幸彤近期的言論不代表支聯會、立場甚至同支聯會「相反」,但聲稱不是與鄒幸彤割席,但支聯會作為一個組織,須清楚向公眾表達立場,重申支聯會對今年六四集會的立場,是在當前嚴峻的政治形勢下,須以合法安全為主要考量。(詳見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