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香港環保政策之失序無力:《環保政策與綠色生活:國際視野下的香港》讀後
【文:陸詠騫,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助理講師】
提到「環保」兩字,大家立即會聯想到什麼?「三色回收筒桶」、「氣候變化」、「北極熊」、「環保少女Greta Thunberg」?如果放在馬斯洛(Abraham Maslow)的需求層次理論,究竟環保是一項處於基礎層次的「安全需求」(safety needs), 還是五個層次中頂層有關個人價值觀的「自我實現需求」(need for self-actualization)?不論環保在大家心目中是屬於哪一種層次,甚或完全不當是一回事,環保的而且確是現今文明社會的一個重要議題和發展指標。 美國新任總統拜登上台後重返《巴黎氣候協議》及提高減碳目標、習近平承諾中國2060年實現碳中和⋯⋯,一個國家的環保政策除了令「世界更美好」之外,更是一種外交博弈工具。當世界各地都越來越重視推行環保措施,本港的綠色環保政策又有沒有可取之處?讀完羅金義博士和何偉歡所著的《環保政策與綠色生活:國際視野下的香港》,悲哀地發現答案是「沒有」。
《環保政策與綠色生活:國際視野下的香港》一書就超過20個環保政策和綠色生活議題提出敲問,通過客觀的數據分析,以及以不同國家的實際經驗作為對比輔證,探究香港環保政策與國際標準的差距,直視本港環保政策的不足。從影響全球氣候有關的再生能源運用、空氣質素指標、水資源發展、電動汽車普及化、光污染,到切身的本地廢物處理、廢塑膠和海洋垃圾問題、樹木保育管理、綠色建築等等,此書皆一一涉獵。雖然涵蓋議題眾多,但每篇針對的主題清晰,簡潔有力,一矢中的,一般讀者就算對個別題目所知不多,都可以從文章中豐富的國際例證加深對議題的了解和反思。
由宏觀/全球,到本土綠色生活
此書主要分四部份,一起始先從宏觀角度,在遏止全球暖化、減少碳排放的國際共同目標下,檢視本港一系列相關的公共環境政策。當世界各地都大力推動太陽能、風力發電、社區能源、出售上網電價,香港的可再生能源卻只佔整體發電量不足1%;當國際均嚴格監管微細懸浮粒子(PM2.5)時,香港的PM2.5年平均濃度標準是世衞年平均濃度標準的三倍;香港政府曾在2011年訂立目標,希望在2020年有30%私家車屬電動車輛或混合動力車輛,但今日的電動車僅佔私家車整體數量的2%;巴黎、捷克、南韓、上海等國家和大城市均已立法管制光污染,香港卻以「促進旅遊業」之名,只有一個自願性質、毫無約束力的《戶外燈光約章》,繼續每晚「幻彩詠香江」。
第二部份圍繞廢物處理,這跟每位市民都息息相關。香港的垃圾收費政策早在2005年已提出,拖拉了15年,就算獲得主流民意及非建制派議員支持,歷屆政府都徒勞無功,落實無期。君不見南韓、新加坡和台北都已實行「垃圾徵費」和「垃圾強制分類回收」超過二十年,我們還是只得「藍廢紙、黃鋁罐、啡膠樽」,造成香港這個經典失敗個案究竟是誰之過?還有在疫情下使用膠袋、塑膠餐具、飲管、食物盒等即棄用品大幅上升,減少廢塑膠的政策都是今日需要有適當政策配合回應的迫切議題。
第三部份是為沒有發言能力的郊野,和在都市夾縫中找尋生存權的動植物而發聲。郊野公園暫時逃過建屋一劫,「樹木法」卻又是討論20年而未見蹤影,加上不合時宜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誰要成為缺乏城市整體規劃下的犧牲品?
最後第四部份探討在欠缺政策配合下,探討香港人在衣(沒有舊衣物回收政策)、食(減少廚餘措施毫無寸進;過度依賴進口食水;缺乏糧食危機意識)、住(綠色建築發展停滯不前)、行(綠色旅遊反為環境帶來破壞;落伍的單車出行態度)各方面距離真正的綠色生活到底有多麼遙遠?
得過且過與執行力欠奉
政府一直標榜要先在教育層面提高大眾環保意識,但是那種所謂的「環保教育」卻只是流於口號式的資訊提供。今日依然會見到大量一般垃圾放在回收桶,或是可回收垃圾當一般垃圾棄置,而仔細的垃圾分類處理方法大家更是不清不楚,遑論廚餘分類等需要更複雜指引的執行教育。打開香港環境局的網頁一看,主頁正中間放的竟然是大嘥鬼和黃局長的「咪做大嘥鬼」合照!或許這張照片正反映今日政府未能在實質上發展既切合本地又能與國際接軌的環保措施,結果只能找「大嘥鬼」來粉飾政府多年來在環保上只談公眾教育,遮蓋無力執行的失敗。
再者,本港標榜要提倡「環保教育」,但未有關注於培養學生以至市民對環保 措施上的批判性思考,亦沒有鼓勵大家積極倡議環保政策,社會缺乏討論環保政策的氛圍,政府態度更見得過且過,就算提出政策亦欠缺效用和質素。例如政府聘請顧問研究了三年的微膠珠問題,最近公佈結果,卻只換來業界自由參與的《自願約章》,並沒有任何立法淘汰措施;另一事例是環保署提出膠樽回收可獲一毫子回贈,官員 到底都回到哪個舊時代,何解會認為一毫子能成為回收誘因?
誠如作者所言,政府「是不為也,而非不能也」。造成今日環保政策的落後,原因是多年以來政府永遠以經濟發展為先,側重商界、企業利益,認為環保問題屬於可有可無,令計劃推行的政策不斷拖延,永遠停留在討論、顧問報告或試行階段,再加上「先發展,後補償」這種短視、無恥心態,終至本港環保政策與國際文明社會脫軌。今日政府承諾2050年達到碳中和,但由1980年代末出現「可持續發展」這個環保概念至今已四十年,本港在大部份綠色項目上都只是原地踏步,有誰會相信空頭支票在四十年後可以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