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豬文】

1. 表態的價值

1.1 究竟表態有無價值呢?很多人認為不用表態的其中一個常見理由是表態根本沒有任何價值,也所以表不表態也沒有意思。表態既不會能直接爭取到你所追求的,當權者頂多 noted with thanks不會腳震,也不會改變人民的立場,最親密的人最具說服力的論證也不能輕易改變一個人的政治立場,何況是一個陌生人的表態呢?

1.2 但 1.1 所忽略的是表態帶來的心理作用。人是很脆弱的動物,雖然不會輕易改變立場,但也很易忘記初衷,特別是感覺到身邊沒有同路人的時候。公眾人物的表態的價值便在於這種鼓舞人心的作用。

1.3 要達到 1.2 這種效果,前提是表態是一種成功的溝通:讓其他人了解你的立場。但若已存在其他證據已充分證明一個人的立場,似乎這種溝通價值便可有可無。

2. 表態的義務

2.1 一件事有價值不代表一件事是義務。即使表態有 1.2 所說的價值,也不代表公眾人物有義務表態。也就是說表態可能只是一種做了值得被讚賞,沒做也不用俾你屌的事。

2.2. 支持表態是義務的常見理由有二

2.2.1 所有人在面對大是大非時也有義務關心政治,為政治問題發聲表態。公眾人物也是人。所以,公眾人物有義務發聲。

2.2.1.1 但這種講法似乎頂多可以論證公眾人物有義務以個人身份發態,不代表他有義務作為公眾人物去公開表態。

2.2.2 有些公眾人物之前得益於其政治表態。基於公平原則,他因此有義務繼續就政治議題表態。

2.2.2.1 但這種講法的後果是:沒有表過態的人沒有責任表態,但表過態的人則有責任表態。也就是說,表過態的人反而比沒有表過態的人要承擔更多道德責任。這個後果似乎有啲奇怪。

2.3 就算表態真的是義務,但這種義務也不可能是絕對義務,要求人不管一切情況下都要遵守。人在代價太大的情況下,也可以選擇不履行表態的義務。這情況在公眾人物身上猶其明顯,公眾人物表態的代價通常都比一般人大。

2.4 除了個人付出的代價之外,還需要考慮當時具體的社會脈絡。在不同的時間,表態的義務可能有不同的重要性。如之前的直播所言,在世道衰微的日子裡,除了直接的政治行動之外,文化傳承的工作也很重要。如果一個人為了文化傳承的任務而不履行表態的義務,也可以是一個合理的選擇。

3. 不表態的自由

3.1 理想的社會裡,人有表達與不表達的自由,這是無容置疑的。但真正的問題是這種自由怎才算得到保障,怎樣才算受到破壞。

3.2 有說「言論自由」這概念像「法治」一樣,不是一個個人的概念,而是一個政治概念。也就是說,能保障「言論自由」的是公權力,能破壞「言論自由」的也只有公權力。

3.3 但有人會反對 3.2 的講法,認為「言論自由」,甚至「法治」在個人層面也有所謂保障與破壞。

3.4 就算 3.3 的講法為真,但不論是群起批評、呼籲杯葛也難以稱得上已破壞了某人表態或不表態的自由。因為這些集體行為也應是個人的自由之一。所以,即使人應有不表態的自由而個人也可能破壞這種自由,公民的集體行為也不應輕易類比成公權力強迫個人表態與不表態。

結論:個問題好難呀,暫時諗到咁多咋,你哋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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