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券】八達通: 可用於交通 支付寶:如發現有人以退款套現會調查
政府預計於下月公布派發 5,000 元電子消費券詳情,預計 7 月開始接受登記。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營業及市務總監李玉兒今日(8日)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八達通系統不會分開處理消費券金額,市民可以將消費券用於交通消費上,但支付寶港澳台地區總經理李詠詩指,AlipayHK將分開帳戶內的餘額及消費券,有待政府公佈消費券包含的消費用途。
政府向合資格巿民,包括18歲或以上在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18歲或以上新來港人士發放 5,000 元電子消費券,正與四間營辦商支付寶香港(Alipay HK)、八達通、拍住賞(Tap & Go)及 微信支付香港(WeChat Pay HK)進行系統測試,市民可從 4 個儲值支付工具中選擇一個收款平台。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上月(5日)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曾表示原則上消費券不適用於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所涵蓋的交通開支。
不過,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營業及市務總監李玉兒今接受港台節目訪問表示,八達通設計上不會把消費卷與普通儲值金額分開,市民只需要把消費券當作普通儲值金額使用,同樣可用在交通消費上,而市民可以透過八達通手機程式以及打熱線查詢消費券的使用紀錄。
她指不論電子八達通、實體八達通亦可用作申請消費券,只需要在登記時提供八達通號碼,如果以實體八達通申請,則需要到便利店、惠康或公交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領取消費券,而即使政府分期發放金額,市民只需進行一次登記。
支付寶港澳台地區總經理李詠詩在同一節目則表示,支付寶香港會將用戶的帳戶餘額以及消費券餘額分開計算,市民在消費時可以選擇使用帳戶餘額或消費券餘額,餘額亦可在支付軟件中查閱,而消費券受限的支付用途則有待政府公布。而市民若選擇支付寶香港作為申請平台,只需在網上登記時向系統提供識別號碼。
主持人問及部分商戶會為退貨的顧客退款,有機會令顧客利用此方式將消費券「套現」,李詠詩回應指,系統能夠偵測客戶的紀錄,若發現有券「套現」行為,會進行調查。
消費券計劃公布後,令營辦商的合作商戶數量上升,李詠詩指消費券令支付寶香港增長不少合作商戶,在推行無需安裝機器的「商戶碼」推出後,用戶四月至今急升兩倍多。
而李玉兒亦表示,消費券公布後令八達通在月內增加超過三千個新商戶,當中包括大型飲食集團、運動用品和珠寶店等等,更方便市民日後以八達通的電子券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