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 營救理大】推水馬、棄懷疑汽油彈時被制服 兩青年認暴動還押候刑
警方前年 11 月圍攻理工大學,大批市民於各區「開花」,欲營救被困校內示威者,警方油尖旺一帶拘捕多人。兩青年被指在加士居道一帶參與暴動,今(8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李俊文押後至 6 月 17 日判刑,二人須還押。根據案情,首被告在朝警方防線推水馬時被制服;次被告則在逃跑時、試圖棄置懷疑汽油彈期間被制服。
首被告採納書面求情,在庭上並無補充。而次被告的代表律師則強調,根據控方案情,由暴動發生至兩被告被制服,時間不超過 20 分鐘,兩被告在案中無主導角色。加上片段可見,次被告被制服時,警員長時間跪在他的腰背上,法官回應:「我留意到」。
兩被告依次為施英濠(24歲,建築工人)、文自強(21歲,兼職文員)。兩人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九龍油麻地加士居道近佐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施英濠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同日同地管有兩把刀及一把鎚;文自強則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他管有內有液體的玻璃樽及兩罐電油,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損壞財產。兩人今承認暴動罪,餘下控罪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首被告向警防線推水馬 次被告逃跑時棄懷疑汽油彈
承認案情指,當日上午 11 時 30 分,至少 50 人在佐敦道拔萃女書院外聚集。有些人手持汽油彈和磚頭等物品,向加士居道天橋上警方防線、朝理大方向推進。聚集人士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磚等,警方發射催淚彈和警告,但群眾無停止。
首被告施英濠與其他人將黃色水馬推向橋上的警方防線,首被告在最接近警方防線的人群前排,被警方制服,當時面戴防毒面具、護目鏡,身穿黑色上衣。他的背囊內有一把 15 厘米長的刀連套、一把 20 厘米長的刀及一把 30 厘米長的鐵鎚。
次被告文自強亦在人群內,隨人群跑下天橋、逃離警方防線,但被警方制服。當時警方的增援趕至,開始在天橋下攔截人群,次被告是警方唯一成功攔截的人。他當時試圖將一枚懷疑汽油彈、兩罐含有輕汽油蒸餾物和一瓶含有粘合劑的物品棄置在地上。次被告案發時面戴防毒面具、護目鏡,身穿黑色上衣。公開片段拍攝到案發及兩被告遭制服的過程。
案件編號:DCCC 56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