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家中搜出彈叉彈珠等 設計師管攻擊性武器罪成 還押至 6.25 判刑
前年 9 月,警方接報指一名年輕設計師懷疑參與非法集結,持搜查令搜查其住所,檢獲彈叉、彈射器、彈珠及對講機等。設計師早前否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裁判官劉綺雲今 ( 9 日)裁定被告罪成,並指警方於被告家中搜出防毒面具、頭盔等示威者常用裝備,且他曾加入多個反修例活動的通訊群組,而將涉案彈叉及彈珠等配合使用可對人體嚴重傷害,最終推論他有意圖於示威活動使用涉案物品傷人,裁定被告罪成,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邱俊軒(27歲,設計師),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兩罪,指他於 2019 年 9 月 30 日,在北角丹拿花園一個單位管有彈叉、彈射器、彈射器組件及多顆彈珠,意圖作非法用途;及在無適當牌照下管有一部 BAOFENG UV-5RE 無線電通訊機。他早前已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裁判官裁決時指,警員於被告家中搜出彈叉、彈射器、彈珠等,認為被告必定知悉相關物品的存在,及有意圖管有這些物品。而根據警方測試,如將相關物品配合使用,可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甚至致命。裁判官續指,被告另遭搜出防毒面具、頭盔等示威者常用的裝備,加上被告曾加入多個反修例示威通訊群組,包括「抗爭前線直擊」、「反送中 fact check 頻道」、「民間武士群組」等,而被告家中亦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標語,理念與該些群組相同,顯示被告重視相關群組等,裁判官最終推論指,被告有意於示威活動中使用涉案物品傷人,裁定他罪成。
案件編號:ESCC50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