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八達通領消費券後 暫禁將餘額轉回電子錢包 防止套現
目前八達通有相關的電子錢包「八達通銀包」可連接銀行信用卡、銀行帳戶和多張八達通,用以增值八達通,和將八達通餘額轉回電子錢包和銀行帳戶。八達通卡有限公司今日通知客戶,一旦用某張八達通領取消費券,在消費券用完之前,不可以將八達通餘額轉回「八達通銀包」,以防有人借這渠道將消費券套現,到八達通卡的消費券 5,000 元用完,相關功能就會恢復。
八達通公司表示,這短暫安排是為了確保消費券用於支付本地消費,而非透過八達通銀包轉入銀行戶口用作存款。八達通卡公司又指,如客人需定期使用八達通卡來「增值」電子銀包,建議可用另一張八達通卡來領取消費券。
另外,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營業及市務總監李玉兒昨早(8日)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一度表示,消費券可用作支付交通費,惟下午改口,指有關消費券的消費用途仍待政府公布(詳見報道);至於支付寶港澳台地區總經理李詠詩則指,AlipayHK 將分開帳戶內的餘額及消費券,同樣有待政府公布消費券用途。(詳見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