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旺角】事隔一年半 四人被控非法集結等 准保釋候訊
網民前年 12 月 1 日發起九龍區遊行,入夜後演變成警民衝突。事隔約一年半,四名男女分別被控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件今( 1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8 月 5 日再訊,其間各人獲准保釋,不得離港,亦須定時往警署報到。
4 名被告依次為陳眧宇( 29 歲,地盤測量員)、李國瑋( 19 歲,無業)、廖煒健( 25 歲,工程師)及鄭穎姿( 21 歲,無業)。他們同被控於 2019 年 12 月 1 日在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參與憑公安條例第 18(1)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鄭另被控於同日在旺角彌敦道 603 號外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案件編號:KCCC157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