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地盤工被控縱火還押近一年 高院准短暫保釋奔父喪 官:懲教處理較恰當
市民去年七一號召上街反《國安法》,24 歲輕度弱智地盤工被指在旺角藏有汽油彈,後向警車縱火,還押接近一年,今(11 日)以明天出席父親喪禮為由,向高院申請保釋。法官黃崇厚批准被告以合共 15 萬元的保釋金,由明日上午 9 時開始,至翌日下午 4 時可外出,期間須遵守宵禁。法官強調類似個案,當事人應主動聯繫懲教署,「一般而言比法庭處理較恰當」。就此方面的意見,法官特別容許傳媒報導。
被告李培浩還押接近一年,今日再向高院申請保釋,據悉他明日出席父親喪禮,控方亦不反對申請。法官黃崇厚最終批准被告明日(12 日)上午 9 時可離開赤柱監獄,保釋外出至翌日下午 4 時,4 時前須抵達荔枝角收押所報到。
被告獲准以 10 萬元現金及 5 萬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在報稱地址居住,以及遵守晚 12 朝 6 的宵禁,亦不得直接及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法官批出保釋後表示,希望之後有關在囚人士的類似個案,當事人能夠主動聯繫懲教署,「一般而言比法庭處理較恰當,法庭如果需要考慮保釋,亦要顧及當局考慮再作決定。」法官就此方面的意見,特別容許傳媒報導。
被告李培浩(24 歲,報稱地盤工人)被控縱火及管有非法用途工具兩罪。控罪指,他於去年 7 月 1 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銀行中心廣場,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一輛警車,登記編號為 AM6252,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李另被指同日在旺角亞皆老街 67 號「老鳳祥銀樓」店外,管有一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疑為汽油彈。辯方早前向法庭透露,被告自小讀特殊學校,患輕度弱智及認知障礙。
案件編號:HCCP 53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