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襲高院保安 王婆婆稱公民抗命不抗辯 7.14 裁決
經常出現在示威現場的「王婆婆」王鳳瑤被指於 2019 年 1 月高等法院地下襲擊保安員,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今開審,事主胡婉鴻供稱,案發當日被告不理會保安的安檢要求,她遂擋住金屬探測門阻止被告衝入,惟王突然衝前,以手臂撞胡的胸口,她當下覺得「暈一暈」及向後跌,後背亦拉傷,至當日下午她仍感痛楚,擔心傷勢惡化遂報警。王今於庭上指會她會徹底公民抗命,不盤問證人、不自辯、不求情、不結案陳詞,裁判官則押後案件至 7 月 14 日裁決,期間王獲准繼續保釋。
被告王鳳瑤(64 歲)被控於 2019 年 1 月 22 日,在高等法院大樓地下大堂襲擊胡婉鴻。
案件原定今年3月25日開審,惟期間被告表示未能觀看控方涉案片段、查看涉案文件等,裁判官先後給予王逾三日時間,於法庭職員協助下查看涉案片段及文件,並於今日續審及要求被告答辯,被告聞言一度表示「無諗過咁快答辯」,裁判官則指早前已給予被告充足時間查看文件等,不認同王的說法,並指如她不答辯,將會視她不認罪,並正式傳召證人進行審訊,王則表示她會保持緘默。
事主:被撞後「成個人向後跌,暈一暈」
控方其後傳召事主、高院保安胡婉鴻作供。年約50歲的胡供稱,案發當案發當日9時許,被告坐於高等法院門外的行人路中心及持有一把黃色雨傘,於該處大吵大鬧,胡與數名保安遂上前勸阻,擾攘一會後,被告突然進入高院大樓內,並一度於保安檢查通道入口再次大吵大鬧,其後被告通過俗稱「龍門架」的金屬探測門時觸發響鬧警示,被告一度折返,期間有其他保安要求被告配合安檢,但不獲理會。
胡續供稱她其後站到「龍門架」中間,阻止被告再次進入,期間兩人對望數秒後,被告突然衝向她,用右膊頭撞到她的胸口,胡稱感覺到被告的力度頗大,「我成個人向後跌,好似暈一暈咁」,令她胸口感到疼痛,胡又稱她一度用手拉住「龍門架」兩邊,但仍感覺到被告有向前的衝力,從而令胡的後背扯傷及「小小痛」。胡稱被告其後完成安檢,進入高等法院其他樓層,而胡亦繼續工作,惟她直至下午三時許仍感到胸口及背部疼痛,她擔心傷勢會惡化,遂報警。
控方其後又傳召另外兩名保安及接報到場的警員作供,各人完成主問後,被告均表示自己會選擇公民抗命,不作盤問。裁判官則裁定案件表證成立,並詢問被告是否會自辯,王續表示她會徹底公民抗命,不自辯、不求情、不結案陳詞,裁判官最終押後案件至7月14日裁決,期間王獲准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ESCC249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