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10 月旺角警署衝突中,智商相當於 11 歲孩童的清潔工李啟發(發仔)被捕,及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三罪。案件今午( 11 日)繼續,律政司檢控官蔡夢帆指,發仔曾向精神科醫生提及「識女仔」及「啲女仔好高要求」等話題,相信這並非 9 至 12 歲的孩童可理解的社會觀念,認為他應可答辯。辯方反駁指,既然蔡從未就此向任何一位專家證人查問,就不應自行作結論。

上午審訊內容:醫生指智障清潔工不適合答辯 主控官問收費 質疑收錢寫報告 官制止不准提問

蔡陳詞指,發仔去年與辯方專家證人郭偉明醫生會面時,曾提及「識女仔」及「啲女仔好高要求」等話題,而這些都不是 9 至 12 歲的孩童可理解的社會觀念。蔡又指,控方專家證人梁沛行及吳凱怡醫生均供稱,即使發仔的理解能力有限,如重複兼詳細地解釋,亦有機會理解。

辯方強調應由專家判斷

辯方大律師黃瑞紅反駁,即使發仔可回答郭的提問,亦不等於他可理解法庭程序,繼而給予律師清晰的指示,甚至回應證人的證詞。黃續指,既然控方認為發仔可理解何謂「識女仔」,為何從未在庭上向控方、辯方專家查問,又強調此須由專家判斷,而非控方自行作結論。

案件押後至下月 19 日繼續,屆時法庭會就發仔是否適合答辯及受審一事作裁決。裁判官劉淑嫻明言,無論最終結論是甚麼,控辯雙方仍需討論正審時的安排。

兼職清潔工李啟發( 33 歲)及裝修公司雜工陳立凱( 22 歲)同被控於 2019 年 10 月 12 日在旺角警署外參與非法集結、管有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以及使用口罩、頭罩和圍巾蒙面。陳早前認罪,被判囚半年。

即使不適合答辯 控方仍堅持舉證

兩名公立醫院醫生梁沛行及吳凱怡早前供稱,先後就本案與發仔會面,起初認為他適合答辯,後來改為不適合。至於私家醫生郭偉明及黃宗顯同樣判定,他不適合答辯。控方明言,即使法庭裁定發仔不適合答辯,控方仍會繼續舉證。據悉,若然法庭最終裁定他有做這些行為,有權判處醫院令。

案件編號:WKCC232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