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今日報道,距離香港 130 公里的台山核電廠疑發生洩漏,中國政府更被指修改輻射可接受標準(詳見另文報道)。關注核電廠發展的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工程師黎廣德表示,台山核電廠是首個運用 EPR 技術運行的核電站,意味安全標準或沒有先例可循,期望港府可盡快了解及交代事件。

黎廣德解釋,輻射量對人體有害有統一標準,但核電廠放射安全標準則有機會因應核電廠運用的技術、周邊環境等而有所不同。他續指,台山核電廠由中國廣核集團與法國電力公司(EDF)合資,採用來自法國的 EPR  技術,原本法國及芬蘭是首先應用該技術建造核電廠,但兩地分別因未達安全標準而未投產,反而台山核電站「搶先」在 2018 年投產,成為全球首個、亦是現時唯一以 EPR 技術運行的核電站,形容「成個廣東省都變咗白老鼠」。

他表示,目前未知台山核電廠洩漏的程度,難以估計對香港的影響,但就認為,如有份營運的法國公司亦向美國要求協助,反映事件嚴重性。他批評,中國處理核事故的程序「黑箱作業」,沒有獨立監察機構,公眾難有相關資訊。黎廣德同時認為港府欠港人一個交代,「個機制對香港人嚟講都廢…唔係法國人同美國講,大家都唔會知有呢件事」。

綠色和平同樣表示,對報道提到放射性物質水平上升表示擔憂,呼籲各方以保障公眾安全為本,提高透明度,盡快公開相關信息。

港府未核實未澄清報導

目前港府僅稱在 2 月及 4 月收到台山核電廠的通報,會與內地廣東省核應急委員會辦公室保持聯絡,未正面回應會否主動跟進事件,亦未有澄清。外界關注,本港的輻射有否受影響,港府補充,據天文台觀察,香港的環境輻射水平在過去一年一直維持正常。(另見報道)

港府早年就最接近香港的大亞灣核電廠,制定「大亞灣通報機制」,訂明管理公司會在發現非緊急核電站運行事件後兩個工作天內通知香港,如有緊急事件則會「按應急機制」處理。該通報機制其後擴展至其他核電站。政府 2016年回覆時任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時稱,基於國際標準的一般評估,位於大亞灣以外的核電站,對香港的威脅遠比大亞灣核電站為小,相信香港因這些核電站的核事故而受到輻射煙羽影響的風險甚低。

台山核電站距離香港 130 公里,過去亦曾發生事故。2017 年底被揭發1號機組在測試時有重要組件破裂。該機組在 2018 年年中進入「首次臨界」階段,首次臨界即是利用中子放射源啟動核燃料棒,令核燃料正式進行核裂變,是核電站機組接駁電網、正式投入商業運作前的最後階段測試。及至 2019 年,核電廠一號機組再因外電網輸電線路出現短時故障,反應堆自動安全停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