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主席黎智英,今午( 15 日)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控方明言,本案將於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並申請押後至下月 27 日再提訊,屆時會處理交付審訊程序,獲指定法官蘇惠德批准。黎沒申請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身穿灰色西裝的黎看起來清減了不少,但精神不俗,頻頻向前來旁聽的妻女及支持者飛吻和揮手。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代表;大律師譚俊傑則代表黎智英。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27 日提訊,屆時會處理交付高院審訊的程序。辯方沒有反對,亦沒有保釋申請。

黎智英( 73 歲)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共 3 罪。首罪指,他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1 日期間,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或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次罪指,黎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期間,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其餘一罪則指,黎於 2020 年 7 月某日至 2020 年 8 月 23 日期間,在香港與李宇軒、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在李宇軒被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李、陳二人的案件同樣將交付高院審理,並於下月 7 日再訊。據了解,律政司暫未決定會否將本案與李宇軒、陳梓華的案件合併處理。

案件編號:WKCC434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