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 中環】被指敲磚、築傘陣等 韓寶生認暴動、違《禁蒙面法》等 3 罪 還押候刑
前年 11 月網民發起中環「和你 lunch」行動,期間多人被捕。31 歲的韓寶生今(15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違反《禁蒙面法》及管有噴漆三罪。暫委法官許肇強押後至 7 月 2 日判刑,其間被告要繼續還押。案情指被告曾經掃磚、敲磚、扔磚、打開雨傘遮檔正在噴漆的示威者,以及與其他示威者組成雨傘陣與警方對峙。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教育程度為中五。中學畢業後做過地盤電工、餐飲等工作,案發前為證券行文員。被告出身草根家庭,年幼時,父母因忙碌將他交由內地親戚托管,直到被告3 歲時才來港。惟來港後,父母因工作無時間照顧他,繼續將他交予親戚照顧。
辯方透露,被告有一個年長 8 年的胞姊,胞姊從小成績優異,現時為一名會計師,相反被告學業不理想。被告父母經常拿被告和其胞姊比較,令被告與家人出現磨擦。及後父母離異,被告遭父親虐待,被送到播道兒童之家 6 年。直到被告的胞姊誕下兒女,一家人關係得以修補。
辯方呈交播道兒童之家院長撰寫的求情信,講述被告在院內 6 年的情況,提到被告因不滿院舍規範與職員爭執,後來學會合理地表達意見,亦指被告希望對不公平的事發聲。此外,辯方亦呈交了被告胞姊、中學同學、同事、社工的求情信,指被告本性善良、會思考人生、關心時事,是一名和平理性的示威者。
辯方強調,被告只是參與者,無人因本案受傷。被告事後已深切反省,對事件感到非常後悔。被告主動承擔責任,認罪並撤銷擔保,希望法庭輕判。
控罪指,被告於 2019 年 11 月 12 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口罩;以及管有一罐噴漆。
被告戴口罩及鴨舌帽 手持雨傘聚集
案情指,案發當日約中午 12 時 15分起,數千名示威者堵塞畢打街一帶的主要道路。 示威者在畢打街與德輔道中交界破壞交通燈、雙層巴士、又在畢打街的路障燃起火堆。有示威者更將插上鐵釘的改裝膠管、雜物及竹支搬到畢打街與干諾道中交界的車路,阻塞交通、破壞商店。
約 12 時 26 分,被告面戴口罩及鴨舌帽,手持雨傘,與其他示威者聚集,沿畢打街的車路向近干諾道中的路障走去,當時該路障依然在燃燒。
約 12 時 30 分,警員到場組成防線,示威者則組成雨傘陣。警員舉起藍旗和黑旗,多次向示威者發警告要求他們離開。示威者未有理會警告,並組雨傘陣向警方防線推進。有人向警方防線投擲磚塊及雜物。警方舉橙旗和黑旗警告示威者。由於警員人數不及示威者多,遂乘警車暫時撤離現場。示威者隨即上前追趕警方車隊,並投擲磚塊。
被告曾掃磚、敲磚、扔磚、遮檔示威者
至約下午 2 時 34 分,被告與其他示威者於畢打街聚集,阻塞交通,被告當時依然戴上鴨舌帽及口罩,並手持雨傘。示威者高叫口號,被告與其他示威者往干諾道中方向走。
被告與數百名示威者其後堵塞干諾道中的車路,被告被拍到兩度用腳將磚頭掃出馬路、並打開雨傘遮擋一名正在向馬路石墩噴漆的示威者、又與其他示威者敲打擺放於馬路石墩上的磚塊。控方指被告亦兩度把磚塊扔進干諾道中的行車隧道。
到下午 3 時 11 分,被告返回畢打街與干諾道中交界,與其他示威者繼續堵塞車路。警方及後到場驅散,被告與示威者組成雨傘陣與警方對峙。警方隨後追截示威者,於置地廣場一個入口截停被告,當場被捕。
案件編號:DCCC 77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