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自今年 2 月 26 日開始,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以來,先後有多人接種後不適入院。食衞局今日(16 日)公布,截至 6 月 10 日,「嚴重異常事件保障基金」有 71 宗個案,就非死亡個案提出申請,其中 3 宗獲批,涉及速發嚴重過敏反應、住院治療及貝爾面癱個案,合共發放 45 萬元;另有 56 宗個案仍在處理、11 宗個案專家委員會評估與疫苗無關或不可分類,及一宗按嚴重程度評估不獲批保障金。

至於死亡個案則有 3 宗申請,其中 2 宗仍處理中,及 1 宗該個案沒有在港府計劃下接種疫苗的紀錄。

異常事件佔總劑量 0.12%

另外,衞生署公布,截至 6 月 13 日過去一星期,共接獲 149 宗涉及曾接種疫苗人士的異常事件報告,當中沒有個案在離世前 14 日內接種疫苗,及接種疫苗有潛在關聯的死亡個案。

本港至今共接獲 3605 宗異常事件報告,佔疫苗接種總劑量的 0.12%;接種疫苗 14 日內死亡的個案則有 21 宗,佔疫苗接種總劑量的 0.0007%,衞生署認為沒有死亡個案顯示與接種疫苗有關聯。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已總結 6 宗死亡個案與疫苗接種沒有因果關係,初步認為 15 宗個案與疫苗接種沒有關聯。 

46 種副作用可申基金

「嚴重異常事件保障基金」設有 10 億元,保障範圍涵蓋 46 種可能在接種疫苗後出現的嚴重副作用,包括死亡、吉巴氏症、新生兒死亡、面癱等,而注射疫苗後,若感染武漢肺炎亦可以申請保障,按嚴重程度分 4 個級別獲保障金。

保障額方面,注射後死亡的 40 歲以下人士,每人保障額最高 250 萬元、40 歲或以上 200 萬元,若出現不致死的嚴重異常事件,40 歲以下保障額最高 300 萬元、40 歲以上 250 萬元,撥款申請下星期五交財委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