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被告由法援、義務兩律師團隊代表 遭官質疑是否妥當 義務律師終決定退出
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將於下周三( 23 日)開審。案件今於高等法院以公開形式進行審前覆核,法官指留意被告有兩名律師團隊代表,希望釐清情況。獲法援委聘的辯方資深大律師郭兆銘指,另一組律師是以私人及義務形式處理部分審訊。法援署一方表明不同意相關安排,三名法官亦多番質疑該安排是否適當。經商討後,義務律師團隊決定退出案件,不再代表被告。
審前覆核由高院三名指定法官處理
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於法官詢問下表示,他與劉偉聰大律師的律師團隊,為獲法援指示伍展邦律師行委聘的律師團隊,而被告另以私人形式委聘資深大律師祁志及大律師馬亞山等,他們將以義務形式負責部分審訊,即就涉案的「光時」字眼,主問辯方專家證人及盤問控方專家證人,而其他部分的審訊則由郭負責。
法援署代表表明,署方並不同意被告由兩個律師團隊代表,強調如被告堅持,署方只會負責一個律師團隊,即由郭兆銘帶領的律師團隊費用。
官:兩律師團隊意見相左時怎處理?
法官彭寶琴聞言表示,法援署是以公帑為被告支付訟費,質疑於相關安排下,以義務或私人律師代表處理部分審訊所衍生的訟費,應如何處理?彭又指,當資深大律師祁志進行盤問時,郭兆銘等人是否須退出審訊並離場?如是,郭於缺席部分審訊的情況下,如何能於結案陳詞是向法庭總結案件重點。法官杜麗冰明言對相關安排感到不滿。法官陳家信亦質疑,如兩個律師團隊意見相左或有衝突時,應如何處理?
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陳詞指,其關注與法庭及法援署相同,並認為當義務律師團隊處理審訊時,由法援委聘的律師團隊應先行退出。
辯方:事件被過份複雜化
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則認為,事件十分簡單,但被過分複雜化,指就辯方審訊事宜而言,他是最終負責人。杜麗冰則回應指,我們生活在一個非常複雜的時期 (we are living in a very complicated time),法庭須作出更為全面的考慮,原先要求控辯雙方下午進一步陳詞。
惟下午再開庭時,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表示,經商討後資深大律師祁志及大律師馬亞山決定退出案件,不再代表被告。法官陳嘉信對相關安排表示滿意,並感謝控辯雙方的協助。他強調法庭是關注有關安排,會否涉及利益衝突風險,從而對審訊產生負面影響,並對相關議題得以解決感到高興。
案件編號:HCCC28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