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拘蘋果高層】陳沛敏張志偉周達權獲准保釋 陳沛敏:我以同事自豪!
警方國安處昨(17 日)拘捕壹傳媒集團、《蘋果日報》五名高層,今日(18 日)落案起訴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違反國安法,明日提堂。另外三名被捕人士,《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動新聞總監張志偉則在扣留近 40 小時後,於晚上 10 時陸續獲准保釋,其中陳沛敏向在場記者表示,得知自己在被拘留期間,《蘋果》的同事仍然緊守崗位,繼續報導新聞,「以佢哋自豪」。她表示明天會到法庭支持被控的同事,離開警署時,她與守候的同事擁抱。
陳沛敏在晚上十時許步出將軍澳警署。她表示,知道同事緊守崗位,對《蘋果日報》今日順利出紙表示感動,「我以佢哋自豪,辛苦曬佢哋……我地盡量做」。她指,知道仍有兩位同事「未出到嚟」,被當局以國安法起訴,心情難過,「希望佢哋盡快保釋到出嚟」,自己明日亦會到法庭聲援。她向傳媒簡短發言後,與在場守候的蘋果同事相擁,其後與丈夫、《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登上私家車離開。
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則在約十時離開黃大仙警署,現場所見,他精神尚可,在太太陪同下登上私家車離去,期間沒有發言。周達權也在晚上十時許離開西區警署,沒有發言。
陳沛敏、張志偉、周達權三人,分別在將軍澳、黃大仙和西區警署被扣查,陳沛敏的丈夫,今日早上已來到將軍澳警署,晚上為妻子辧理保釋手續。張志偉的家人,晚上來到黃大仙警署,為張辧理保釋手續。
陳沛敏透露,自己以現金保釋,並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被捕人士即使未被正式檢控,警方在調查階段已可要求被捕人士交出旅行證件。
張劍虹、羅偉光被起訴 周六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至於同樣在昨日被捕的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據了解已被正式起訴。政府今日下午發稿,指警方國安處正式落案檢控分別 59 歲和 47 歲的男子,違反《香港國安法》第 29 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明早(19 日) 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警方表示,今日亦已向三間相關公司派遞檢控書,控告他們違反上述罪行,並通知他們須要委派代表,明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指,已引用《國安法》43 條實施細則條文,凍結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以及 AD Internet Limited 共 1,800 萬元資產。(詳見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