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三罷】男經理被指罵警員喧嘩罪成囚 6 月 官:被告叫囂在「暫停了的火上加油」
前年 11 月 11 日「三罷」期間,34 歲資訊科技男經理被指在柴灣指罵警員「死黑警執垃圾」,又大叫「我哋一齊出去圍佢哋啦」,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的行為罪。裁判官鄭紀航上周裁定被告罪成,被告還押至今 ( 18 日) 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鄭紀航表示,當日場面一度回復平靜,被告叫罵的行為,是在「暫停了的火上加油」,因此必須判阻嚇性刑罰,終判處監禁 6 個月。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離開法庭時望向旁聽席,舉起心心手勢,親友們紛紛向他揮手。
辯方求情:被告主力照顧父母望判緩刑
辯方呈上 4 封由被告父母、胞姊及弟弟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父親患柏金遜症近 10 年,由被告主力照顧及陪伴覆診。辯方稱,今天有不少家人和朋友到庭支持被告,希望法官考慮被告已被還押一段時間,能夠判處緩刑。
官:被告領頭角色突出 「在暫停了的火上加油」
裁判官引案例稱,本案意圖在於破壞社會安寧,即使沒有實質暴力行為,亦不代表不能處以較重刑罰。他續指,案發時是「大三罷」,被告開始叫囂前,已有大量雜物在路上,警方派防暴警察到場處理,場面一度回復平靜。裁判官形容被告叫罵的行為,是「在暫停了的火上加油」,引來大量途人圍觀,更有人走向警方防線。
裁判官稱被告屬「突出的領頭角色」,不但沒有聽從警方警告停止叫罵,反而更加激動,引來更多人圍觀。被告當時在示威人群中,有人以鐳射筆照射警員,有人蒙面,鄭指此舉已可被視為具挑釁性,因此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監禁 6 個月為量刑起點。
裁判官續指,被告明知父親患病,更加需要守法,而其姐弟亦可照顧其父,故拒絕接納辯方任何求情理由。他最後指,對被告下場感婉惜,告誡被告若未來以香港為家,必須奉公守法。
陳浩倫( 34 歲,報稱資訊科技經理)原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柴灣道 341 至 343 號匯豐銀行外,不斷重複及持續地指罵警員,以及煽動人群阻礙警員,歷時約 3 分鐘,上周三(9日)獲准改控為約 5 分鐘。
被告審訊時曾稱,事發時曾斥警員「睇住個男人攪學生妹都唔 X 理!」警員回應指:「阿 Sir 做嘢,唔X使你教!」及「依家就拉 X你!」惟鄭紀航認為,警方不會在眾目睽睽下高聲說出這些話。
案件編號:ESCC74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