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8 月 5 日全港「大三罷」,4 名男女被控在天水圍非法集結及拒捕等罪,案件今(18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任職救生員的第三被告未有到庭。裁判官李志豪指,不排除被告或因突發事件未能上庭,考慮明天是周六不開庭,「唔爭在半天時間」,讓辯方在這段時間聯絡被告。案件押至下周一(21 日)正式開審,同時向被告發出拘捕令,餘下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案件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第三被告蓋世權至早上 10 時 53 分仍未到庭,他的代表律師表示未能聯絡他及其家人,申請終止代表被告;控方則申請拘捕令。

裁判官李志豪認為,不排除被告或因突發事件未能上庭。他與辯方商討後,考慮今日審訊只餘數小時,而明天是周六不開庭,「唔爭在半天時間」,讓辯方在這段時間聯絡被告。裁判官又稱「如果一個周末都聯絡唔上(被告),星期一佢都唔會出現」,最終將案件押至下周一(21 日)正式開審,同時向被告發出拘捕令,餘下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首被告認無牌管有無線電

首被告李凱兒,則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案情指,大批人前年 8 月 4 日深夜在天水圍聚集,李凱兒當晚被捕及帶到天水圍警署搜身。女警 18372 蘇昭蕙在被告身上檢取一部對講機,通訊事務管理局證實她沒有持有相關牌照。警方以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拘捕李凱兒,她警誡下保持緘默。

被告依次為李凱兒(22 歲,教學女助理)、莫雋晞(24 歲,科大學生)、蓋世權(24 歲,救生員)及彭海兒(19 歲,學生),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8 月 5 日,在天水圍天耀廣場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彭海兒另單獨面對一項非法集結罪,指她於同日同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李凱兒、莫雋晞和蓋世權各被控一項拒捕罪,指三人同日同地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分別為女警 18372 蘇昭蕙、男警 19656 黃家濠和男警 21740 李家駿。李凱兒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案件編號:TMCC190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