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Lunch 哥」的李國永以及陳麗珍被指於去年 9 月 7 日於中環置地廣場參與「和你 Lunch」期間擾亂秩序,被控一項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控方上月申請將另一傳票案件合併處理獲批,今(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代表李國永的辯方大律師劉偉聰申請將案件押後,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控方沒有反對。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案件押後至 8 月 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李國永(18歲)和陳麗珍被控去年 9 月 7 日於中環置頂廣場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案件編號:ESCC412/2021、ESS 5936/2021、ESS 593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