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消費券】陳茂波:商戶與顧客若串謀套現,不排除法律追究
市民最快 8 月就會收到第一期電子消費劵。雖然政府表明消費劵不可兌換現金,但有網民就各出奇謀,在網上討論以「退貨」等方式套現。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於無綫節目《講清講楚》中表示,如市民使用消費券購物後,因產品不合用而需要退貨,屬無可厚非,但如果有商戶與顧客串謀將消費券套現,則或有「其他後果」;至於會否有刑事後果或不能再受惠消費券,他說要視乎具體個案情況,不排除有法律追究行動。
陳茂波表示,目前 4 間用作派發消費券的支付平台均有恆常監察商戶交易,一旦發現不尋常交易,政府不排除把有關商戶列入黑名單,禁止其參加消費券計劃;如有商戶與顧客串謀以套現消費券,陳茂波指不排除有法律追究行動。
陳茂波昨日亦於另一港台節目表示,未來不排除將交由執法部門跟進商戶懷疑合謀或以詐騙行為,將消費券套現的個案。他又承認,以八達通領取的最後一期一千元消費券,技術上可以「套現」,但他相信誘因不大。
早前財政預算案提出發放 5,000 元電子消費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上周五(18 日)交代詳情,年滿 18 歲市民 7 月 4 日開始登記,最快 8 月 1 日會收到第一期消費劵。消費劵可經 4 個平台領取,如透過八達通領取,消費券將分三期發放;如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及 WeChat Pay HK 領取,則分兩期發放。今次消費劵可用於公共交通工具、本地網購平台、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等,但政府收費、水電煤收費、保險等金融服務等亦不適用,亦不可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