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被鎖水記。所謂水記,以前俗稱「水飯房」,是以往懲教對於「鬧事」囚犯的刑罰,就是讓囚犯早晚兩餐只食鹽水浸飯,沒有菜肉。而隨著水飯刑罰被取消,現時則指獨立囚禁。獨立囚禁似乎沒有甚麼大問題,就是將「鬧事」份子隔離,實際就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加上水記異常酷熱,又限時限刻配給涼水,我最近感到頭昏腦脹,快要變人乾。

至於我被釘水記的原因就是說誠實話。幾個月來,監房內裡並不平安,黑社會欺負手足、騷擾手足的事經常發生,但是職員卻不會介入,以所謂維持「穩定」而縱容黑社會欺負政治犯及手足。實際懲教工作只是少做少錯,視惡不見,任惡橫生,與香港政府同出一徹。而我不忍情況繼續,多次上前喝止,亦強烈要求懲教職員介入制止。最終換來的結果就是被鎖水記,罪名是意圖衝擊監房內人善被人欺的鐵則。

最近懲教方面企圖以職員放假為由延長鎖水記的時間,實在教人唏噓。而我不過是盡每一個香港人皆應盡的義務,對不公義的事不可視而不見,勇敢說出真相,實踐公義,活於真相之中。任天再黑,線再紅,亦應保持香港人的骨氣。

鎖完水記後又即將要轉期數,本來已快將出獄卻又要重新適應。我沒有後悔堅持公義,只是時間又過得更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