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區議員退黨能否保平安 林鄭:不評論 區議員要審視曾否違反「負面清單」
政府修例要求區議員宣誓效忠,條例已在上月生效,未能依法宣誓將即時 DQ。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22 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指,政府正爭取在未來一個月完成區議員宣誓,對於多名公民黨區議員退黨,去除政黨背景會否令宣誓過關,林鄭月娥無正面回應,只稱政府一直依法辦事,法例已列明「負面清單」和「正面清單」,區議員要「看審視自己有否觸犯「負面清單」內的行為。
林鄭月娥今早被問到,政府何時會公佈區議員宣誓詳細安排。她指,隨著條例生效,宣誓安排適用於現任區議員,政府有責任安排他伉宣誓,但政府仍需要時間釐清宣誓工作,以及如果有區議員宣誓不當如何處理相關法律後果,正爭取在未來一個月完成區議員宣誓。
早前多間傳媒引述消息報道,政府初步傾向曾參與初選、曾借出議員辦事處作初選票站,和簽署「落墨無悔」聲明書的區議員,都會宣誓無效,多達 170 名區議員將被 DQ;而以政黨名義參與「落墨無悔」聲明的公民黨,近日有 11 個區議員退黨,林鄭月娥表示不評論有區議員因希望成功宣誓而作的一些舉措,形容政府一直依法辦事,法律已經清楚詮釋,宣誓為要信納區議員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法律已列明「負面清單」和「正面清單」,區議員要「看看自己有否犯到在『負面清單』內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