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 Banksy 塗鴉印賀卡 歐盟知識產權局裁定無侵權
拍攝塗鴉印賀卡,會否侵犯街頭藝術家的創作版權?
多年來,英國賀卡公司 Full Colour Black 製作多款「Banksy塗鴉」的賀卡,引起商標侵權爭議。歐盟知識產權局(European Un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近日裁決指,Banksy 匿名創作導致法律上無法確認身份。局方指 Banksy 申請商標註冊,卻沒有推出相關商品,質疑其行為「有違普遍認受的道德原則和誠實的商業慣例」,故裁定 Banksy 敗訴。賀卡公司可以繼續推出相關塗鴉的產品。
早在 2018 年,Banksy 成功為兩作申請「歐盟商標」,包括:新奧爾良的《Girl with an Umbrella》,以及倫敦街頭常見的代表作《Radar Rat》。今次爭議源於 Full Colour Black 計劃以上述兩圖像製作賀卡,向歐盟知識產權局擬提出「解除商標註冊」的申請。
歐盟知識產權局近日公佈小組商討裁決,指 Banksy 在 2018 年申請商標註冊後,一直未有製作相關產品,令人質疑申請人根本無意將相關圖像商品化。Banksy 雖然在 2019 年開舖,但舖位並不對外開放,商業動機成疑。小組成員推斷,Banksy 並非有意製作商品出售,而是藉此「表示使用商標意圖」,應付法律要求,增加訟訴的勝算,批評其操作「有違普遍認受的道德原則和誠實的商業慣例」。因此,小組裁決 Banksy 敗訴,Banksy 一方需要繳付 1,850 英鎊(約 20,000 港元)的訴訟費用。
去年至今,Banksy 與 Full Colour Black 四度就商標爭議對簿公堂,四次都敗訴而回,合共已喪失四作商標註冊,包括早前爭議作品《Laugh Now or Ape》和《The Flower Bomber》。歐盟知識產權局提醒,匿名有礙版權呈請。Banksy「選擇匿名行動」,導致法律上無法確認身份,「無法確認創作人身份的藝術品,現有版權法較難作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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