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壞時代讀《燃燈者》
短短數月之間,香港失去了三件大事:六四、《蘋果》、七ㄧ。
《蘋果》之死,親痛仇快。但好惡是一回事,如此死法又是另一回事,因為它象徵著香港新聞自由時代的正式終結。
這幾年有留意時事的港人,早已預視今天的到來,但當真正發生時,還是難免痛惜。對於癲佬一代乃至上一代,它們等同港人珍重的身份和價值:自由、開放、啟蒙。
(一)
遠在英國的自由社會之中,自由這個概念本身也恆常被質疑和辯論。
英國沒有統一憲法,但卻有極長的憲政傳統,其中新聞自由奠基於三百多年前。
此前,英國有諸多法例限制人批評政府和皇室。後來英國思想家 John Milton 出版了《論出版自由》,抗議政府發牌審查新聞發布。只有一個完全開放的「marketplace of ideas」,才能容許人民辨別是非。直到 1695 年,英國全面廢除新聞牌照制度,新聞自由亦成為今天西方社會的模型。
二百餘年後,另一思想家 John Stuart Mill 在 1869 年出版《論自由》,再次用社會利益的角度來支持言論自由。他的中心思想是,屏蔽任何一方意見便有機會阻礙真相,因此損害社會的整體利益。
直到現代,《衛報》前總編 Alan Rusbridger 便多次筆戰群儒,捍衛新聞自由(癲佬曾在前文提及,於此不贅)。
這些公眾利益,盡是切切實實,影響整個國家人民命運的利益。近年新聞如巴拿馬文件、毒奶粉、囤地套丁、肺炎等等,都是拜新聞自由才能見光。
(二)
當然,這幾年香港的事,盡是政治問題(蠢材!),不是倫理問題,不能用常理來辯。
更切身的問題是,在黑暗的時代,怎樣立身處世。
《燃燈者》這本書,能給予一些心靈力量。作者趙越勝是中國哲學家,這本書寫他受啟蒙的幾位師友,怎樣影響他的思想和生命。
作者長於七十年代的中國,須知自共黨四九得鹿之後,便忙於整頓大學,荼毒心靈,及至文革之時師生勢成寇仇、斯文塗炭,比今天的香港遠為可怖。
那時中國歷盡文革和黨爭,思想不易傳遞,但無阻許多知識份子和志士仁人求真的心。其中幾節,作者向先生求學,當時許多外國典籍是禁書,於是先生在書中夾著紙條「供批判參考」,足見當時求學問頗大風險。
此書政治成份其實很少,連生於動盪的作者自己也承認,他對政治興趣不大,亦少參與。最感人的,是無論作者求學、工作、生活,都很受這些生命中的燃燈者所啟發和影響。
燃燈本取自佛經。佛家常以燈喻指名破暗,以宣佛法:「是知燈者,破愚暗以明斯道」、「故佛所言,如燈傳照。」
燃燈者,便是在漆黑之中,指名破暗的啟蒙者。
(三)
燈火的比喻,亦見於西方哲學。其中德裔哲學家 Hannah Adrendt 的一段話,似乎最能勉勵此刻的港人保持信念,相信人文精神終會歷久長存。
“Even in the darkest of times we have the right to expect some illumination, and that such illumination may well come less from theories and concepts than from the uncertain, flickering, and often weak light that some men and women, in their lives and their works, will kindle under almost all circumstances and shed over the time span that was given them on earth… Eyes so used to darkness as ours will hardly be able to tell whether their light was the light of a candle or that of a blazing sun. But such objective evaluation seems to me a matter of secondary importance which can be safely left to posterity.” – Hannah Adrendt
在最壞的時代讀《燃燈者》,是從睿智和正直的人中,找到堅持下去的勇氣。
(標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