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被禁賽 4 年 3 個月 無緣東京奧運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 (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 CAS) 於周二(22 日)宣布,將 29 歲中國泳手孫楊的禁賽期,由 8 年減至 4 年 3 個月,代表孫楊無緣參加下月舉辦的東京奧運。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今年 5 月,重審孫楊拒絕接受藥檢一案,至周二(22 日)宣布最新裁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新的仲裁小組裁定,孫楊逃避、拒絕或未能提交樣本收集,「行事魯莽」,將孫楊禁賽期由 8 年減至 51 個月,即 4 年 3 個月,由去年 2 月 28 日開始起計,將於 2024 年 5 月結束,即他無緣參加下月舉行的東京奧運,但仍有資格參加 2024 年巴黎奧運,屆時孫楊已經 32 歲。
國際泳聯 (FINA) 發聲明表示承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判決,世界反興奮劑機構 (WADA) 亦表示歡迎有關裁決。
事發於 2018 年 9 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委託國際藥檢管理機構,晚上到孫楊家中突擊採集血液及尿液樣本,期間藥檢人員與孫楊一方衝突,報道指孫楊拒絕提供尿液樣本,其保鑣更以鐵鎚打爛已抽取的血液樣本瓶,孫楊從旁以手機閃光燈照明。
國際泳聯其後召開聽證會,認為孫楊沒有責任,不會向他處罰,世界反興奮劑機構於是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作出上訴。
2019 年 11 月 15 日,瑞士蒙特勒召開聽證會,按孫楊要求以公開形式進行。孫楊在在聆訊中指藥檢人員未能提供有效的授權文件,亦質疑他們的資格。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去年 2 月作出裁決,指孫楊拒絕向藥檢人員提供血液和尿液樣本,裁定將其禁賽 8 年。孫楊之後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孫楊的律師提交證據,顯示仲裁三人小組的主席,曾發表涉及中國的種族歧視言論,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去年 12 月推翻原來裁決,發還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