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蘋果》高層羅偉光張志偉入稟高院 要求警交還檢取物品及賠償
警方今年 6 月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上門拘捕壹傳媒和《蘋果日報》五名高層並搜屋。警方再派 500 名警員搜查蘋果日報大樓,檢取最少 44 部電腦主機及硬碟等。其中兩名被捕高層羅偉光和張志偉,昨(23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賠償行動所造成的損失,同時請求法庭釐清所檢取的物品是否屬新聞材料等,要求警方交還所有無權充公的物品。
原告人分別為《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和已辭職的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被告人則為警務處長。
入稟狀指,警方於 2021 年 6 月 17 日,以兩張根據《警隊條例》和《港區國安法》,並由西九龍裁判法院批出的手令,到兩名原告人的住所及壹傳媒大樓檢取物品。兩名原告人要求警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並就警方檢閱物品的行為、所檢取的物品是否超出手令所限、有關物品有否涉及新聞材料和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尋求法庭指示。
兩名原告人亦要求警方交還所有新聞材料、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以及警方無權充公的物品。
案件編號:HCMP 873/2021、87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