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
【文:林妙茵Miu】
媒體引述消息,指中央政府日內宣布,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升任政務司司長,警務處長鄧炳強升任保安局局長。
政務司司長統領九個政策局,包括教育、社福、食衛、房屋運輸等,並且是臨時代理特首職務第一順位官員。如果媒體消息屬實,由李家超出任此職位,立即想到的有以下疑問:
1.根據政府網頁,政務司司長職責,是協助行政長官,督導多個決策局工作,並發揮協調角色。李家超由 1977 年加入警隊,到 2012 年成為保安局副局長,至今的履歷只與一個政策範疇(保安及警政)有關,他是否有足夠能力,督導多個不同政策範疇、甚至協調各局?他知道目前輪候公屋要多長時間嗎?通識科改名後叫甚麼名字?如何平衡2蚊搭車降至 60 歲對政府長遠財政負擔的影響?還有根據政府垃圾徵費計劃,最平那款垃圾袋幾錢個?
2.如果說以上題目是「刁難」,又不盡然是,因為以往坐上這職位的,多是「通才」。回歸以來8位擔任過這職位的官員,有 7 位是政務官 AO 出身,包括陳方安生、曾蔭權、孫明揚(短暫署任)、許仕仁、林瑞麟、林鄭月娥和張建宗,他們的履歷就是每幾年調往不同政策局涉獵不同範疇,擁有跨局經驗。唯一例外唐英年,官拜 CS 前,亦曾擔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及財政司司長,歷時5年。相比起來,只做過警察及保安局的李家超會有不足嗎?尤其在建制派不時傳出要「整頓 AO」之際,由李家超當上此職,是否有「武官壓倒文官」的意味?AO又服不服?
3.抑或,上面 2 題都不重要,因為 CS 的職能已經調整?例如,調整至重中之重是將維護國家安全貫徹在政府各大小政策?
4.據今年 5 月 11 日民意研究計劃發表的局長民望數字,支持李家超任局長的比率是 27%,反對有 51%,淨值 -24%,排尾二(楊潤雄包尾),屬「表現失敗」(註1)。當過半數市民覺得他連做局長都失敗時,他卻升官, 如何服眾?
5.2019 年修例風波,輿論曾如此評價李家超:「他一直主張綑綁引渡陳同佳和堵塞《逃犯條例》漏洞,此政治判斷無比錯誤。」「李家超處理修例方法拙劣⋯修例一役,港人看到「李家超們」擔任管治者,非但未能為港謀方略,更為香港添煩添亂。」(20/6/2019 《01觀點:有一種災難叫李家超》註2)李家超能否詳細解釋他在修例一事上的角色?如何總結他個人在風波中的過失?及交代是否用了外界不知道的方法負了責?否則,如何說服公眾,一位局長主理的修例「徹底失敗」(林鄭月娥語 9/7/2019),他不但不須揹鑊,還有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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