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香港電台實習須簽聲明效忠 有新聞系學生寧棄機會:憂影響台灣交流、原則問題
繼年初政府要求公務員宣誓後,公務員事務局上月向各部門發通告,要求非公務員政府僱員須簽署效忠聲明。有今年獲香港電台聘用為實習生的大學新聞系學生稱,接獲通知到港台實習亦需簽署效忠聲明。他指由於擔心簽聲明或影響日後入境台灣交流的機會,遂放棄到港台實習。
《立場》就有關事宜查詢香港電台及公務員事務局。港台回覆指,有關事宜建議向公務員事務局查詢。《立場》正待公務員事務局回覆。
大學新聞系三年級生、原定在港台新聞部實習的陳同學向《立場》表示,今年 5 月收到港台聘用為實習的通知,將於 6 月中開始上班,但到 6 月初收到負責安排實習的新聞系老師通知,證實到港台實習須簽聲明效忠。他指,本來傾向簽署效忠聲明,因畢業後也沒想過加入政府部門,直至準備到港台迎新的前幾天,他於網上得悉港澳永久居民移民台灣申請書上,新增一欄需要填寫是否曾「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港澳政府」,已安排 9 月到台灣交流的他,擔心宣誓會影響台灣入境,「係咪真係要為咗呢兩個月嘅 intern ,簽一張咁嘅紙?」遂改變決定,通知老師將放棄該實習,「因為要宣誓,所以我唔做啦。」由於赴新聞機構實習為該學系畢業要求,他後來轉到另一間電台實習。
原則問題拒宣誓 新聞系學生:冇乜必要
除入境了台灣的考慮,亦有學生稱因「原則問題」,放棄港台實習機會。同為新聞系三年級生的另一位陳同學,亦原定於 6 月中在香港電台新聞部實習。她表示,從小便有收聽香港電台的習慣,而當記者亦是自己 10 年來的夢想,曾經一度掙扎是否要簽聲明效忠。
6 月初,她得悉有關簽聲明效忠的通知後,曾一度掙扎是否應該宣誓。她認為在可以港台學習是的寶貴經驗,而且若放棄港台實習機會,或會因為課程安排而須延遲畢業。她在想,「下年都唔知仲有冇得揀啲『對得住良心』嘅 media,咁不如而家做埋佢準時 grad。」
但她表示,仍然擔心簽聲明效忠是否會影響海外升學及移民,另亦要考慮原則問題,「有啲公務員嘅生計靠呢份工都唔宣誓,intern 唔宣嘅代價冇咁高,但都照做嘅話,會有啲慚愧。」於是決定通知老師自己將拒絕簽聲明,放棄實習機會,其後老師向她轉達港台方面的說法,著她「再諗下,都係一張紙啫,宣誓只喺 intern 期間有效。」
但陳同學最後還是決定放棄,「冇乜必要為咗 intern 而簽一張有啲啲風險嘅紙。咁不如搏一舖 reject offer,等下年睇吓仲有冇做記者嘅空間,冇就讀其他 course 代替。」她稱,「無需要為咗想做記者,屈就自己,所以已經唔係好執著於最後做唔做到(港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