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非裔男子弗洛伊德 (George Floyd) 去年 5 月被警員 Derek Chauvin 跪頸致死,Chauvin 於今年 4 月被當地法院裁定二級謀殺、二級誤殺、三級謀殺罪名全部成立,於本周五(25 日)被判囚 22 年半。案件主控官表示,今次是警員使用致命武力的案件中,最長的刑期之一。

現年 45 歲的 Chauvin,如在獄中行為良好,可在完成三份二刑期或大約 15 年後,申請假釋。

案件主控官 Keith Ellison 表示,Derek Chauvin 的刑期,是目前警員因使用非法致命武力案件中,最長的刑期之一。

美國亨內平縣區法官 Peter Cahill 表示,他並非根據公眾的意見來判刑,而主審法官的工作,就是將法律應用於具體事實上,以及處理個別案件。

判刑前,主控官安排幾名弗洛伊德的家人向法庭陳詞,其中,弗洛伊德 7 歲女兒 Gianna 表示,弗洛伊德生前時常幫她刷牙,而她想跟他說聲掛念他和愛他;弗洛伊德的兄弟 Terrence Floyd 則請求法官判處最高刑期。主控官要求法庭判處 Chauvin 入獄 30 年,指 Chauvin 對待弗洛伊德的方式是不尊重,亦剝奪了他的尊嚴。

而 Chauvin 亦打破沉默,於法庭上向弗洛伊德的家人致以慰問。Chauvin 的母親向法官表示,她相信兒子是無辜的。

弗洛伊德去年 5 月被白人警員 Derek Chauvin 跪頸超過 8 分鐘,被跪壓期間失去知覺,送院後不治,事件事後引起全美及世界各地的 Black Lives Matter 示威。弗洛伊德的家人於去年 7 月,已向市政府提出民事索償,指控警員非法使用武力。雙方已於今年 3 月達成和解協議,由市方向弗洛伊德家人賠償 2,700 萬美元(約 2.1 億港元),當中的 50 萬美元(約 388 萬港元)將用於事件發生的社區,以資助一些社區計劃。

今年 4 月,由 12 人組成的陪審團裁定 Derek Chauvin 二級謀殺、二級誤殺罪、三級謀殺罪名全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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