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數據揭示《港區國安法》的拘捕規律
【文:王莉雅(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亞洲法中心研究員)、Thomas E. Kellogg(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亞洲法中心執行主任)】
當香港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實施一條新的國家安全法,有觀察者認為這條法律只是一個潛在風險多於一個被經常使用的工具。不少人寄望香港政府及北京當局視實施《國安法》本身已具足夠的阻嚇力,意味著 2019 年的大規模示威隨北京的強硬措施而告一段落。
到現時為止,一切期望當局自我約制的想法都全部落空。《國安法》通過後近一年,過百人因為這條新法律被捕。儘管被捕人被指控違反各式各樣的國家安全罪行 — 包括煽惑分裂國家以至參與恐怖活動 — 他們的主要罪行似乎只是對政府作出和平的批判。他們若被定罪,可能面對數以年計的刑期,某些案件的刑期更有可能招致終身監禁。此外,政府同時運用《國安法》重整香港的公務員制度、改革教育界、以及限制新聞自由。
我們若仔細留意以《國安法》之名或者由新成立的香港警務處國安部門(國家安全處)(下稱「警方國安處」)作出的拘捕,可以了解香港當局如何實施這條新法律,以及它可能想達成的目標。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亞洲法中心收集大量媒體資料及訪問密切關注《國安法》實施的專家,整合了本文的案件資料。
香港政府自《國安法》實施的第一天便開始恆常使用該法律。2020 年 7 月 1 日,10 名市民因在標誌香港主權移交至中國 23 週年的當天參與示威,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拘捕。截至 2021 年 6 月 19 日,共 101 人因涉嫌干犯《國安法》中的罪行而被捕,當中 25 人被指干犯國安罪行之餘,同時干犯其他罪行。警方國安處亦另外拘捕了 27 名涉嫌干犯非國安罪行的人士,使本數據組的案件總數達至 128。而這 27 宗拘捕似乎超出了警方國安處本身已經非常廣泛的法定權力:與《國安法》的實施一同成立的警方國安處負責執行這份新立的法律,它並沒有清晰的的法定權力調查非國安法相關罪行。
政府如此廣泛應用《國安法》,可否歸咎於香港面對實質、強烈的國家安全威脅,故應對手法恰如其分?答案似乎是「不」。我們未能發掘出任何資料,可以為自《國安法》實施以來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拘捕和檢控的激增作辯護。根據可供大眾查閱的公開資料,大部分以香港《國安法》作出的拘捕,在其他尊重人權的司法管轄區内,不會被視為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案件。
反而,迄今的拘捕反映,《國安法》已被用作懲罰和平行使基本政治權利的異見人士。
我們仔細觀察被指違反《國安法》的拘捕行動,可以揭示政府如何有規律地運用這新法律。一般而言,《國安法》被用於三大方面:限制特定的政治表達;限制外國聯繫,尤其是香港社運人士與國際社會的連繫;針對反對派政治人物及社運人士,他們大部分為香港政壇的長期中流砥柱。
首先,關於表達自由方面,過去 9 個月,《國安法》重複地被用作威脅及打壓政治表達的工具,尤見於打壓支持香港獨立的言論。128 位因《國安法》或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的人士中,有 34 位 — 包括頭 5 名被落案控以國安罪行的被告當中的 4 位 — 因涉及「煽動性」或「分裂國家」的言論或管有相關材料而被捕。例如,一個年青人因其手提電話貼有具示威標語的貼紙而被捕。在 34 宗案件中,20 宗純粹牽涉「煽動性」或「分裂國家」的言論,如被告被指高叫或展示支持香港獨立的標語,而沒有其他指稱控罪。其餘 14 宗則涉嫌言論罪行及其他控罪。
政府亦運用《國安法》切斷香港民主運動與其國際支持者的聯繫,包括正在流亡的香港人。我們相信 128 名人士中,有 21 名被捕是因為警方針對他們與外國或海外組織的互動,儘管這些人士可能以其他罪名被捕。17 人之中只有 11 人直接被控以相應的國安罪行,即勾結外國勢力。因此勾結被捕的人士包括一些至今被捕人士中最具知名度者,如傳媒大亨黎智英和社運人士周庭。
《國安法》被捕人士中的第三個重點為被指「顛覆國家」而被捕的政治人物及社運人士,包括 55 位在 2021 年 1 月 6 日被捕的政治人物以及另外 5 名年輕抗議者。他們,尤其是 55 名泛民主派人士,她們被捕幾乎癱瘓了香港的和平反對派,並有可能為香港未來反對派在體制內從政劃上句號。反對派政治人物及社運人士被捕,顯示特區政府和北京當局正在用《國安法》徹底改變香港政壇,並暗示誰人方可以角逐公職,以及政黨可以如何自處。
我們亦發現,6 宗案件相對符合國際公認的國家安全檢控標準。在這些案件中,被告被指策劃參與具政治動機的暴力行為。儘管部分案件的細節仍然十分稀缺,這 6 名人士仍然有可能以與國際標準一致的方式被落案控告。
《國安法》並非政府唯一的法律工具:今年 4 月,香港區域法院裁定資深民主派中堅分子李柱銘、吳靄儀、李卓人、及另 4 人就一場 2019 年 8 月發生的遊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該遊行儘管未經警方批准,但過程是和平的,而且造成極少阻礙。
總括而言,《國安法》實施以來 9 個月的拘捕和檢控數據,揭示了這條新法律已經成為香港執法機關的主要工具,用作檢控部分以批評北京最著名的異見者,以及數十位相對不太為人共知的社運人士。
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而被捕或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的人士名單
# | 身份 | 指稱罪行及背景資料 | 拘捕日期 | 拘捕理由(《國安法》罪行) | 拘捕理由(非《國安法》罪行) | 落案控告日期 | 控罪(《國安法罪行) | 控罪(非《國安法罪行) | 現況 |
1 | 唐英傑 | 騎插有寫有非法口號旗幟的電單車撞向一班警員,在示威現場被捕 | 2020-07-01 | 煽動分裂國家、恐怖活動 | 危險駕駛 | 2020-07-03 |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恐怖活動 | 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 被起訴,不獲保釋,將不獲陪審團審訊,由三名指定法官審理 |
2 | 男性,38歲 | 隨身物品中被發現寫有「香港獨立」的旗幟,在示威現場被捕 | 2020-07-01 | 分裂國家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3 | 女性,36歲 | 隨身物品中被發現涉及港獨的印刷物,在示威現場被捕 | 2020-07-01 | 沒有指明的國安罪行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4 | 女性,36歲 | 隨身物品中被發現涉及港獨的印刷物,在示威現場被捕 | 2020-07-01 | 沒有指明的國安罪行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5 | 女性,67歲,姓周 | 展示英國國旗、美國國旗,以及港獨標語,在示威現場被捕 | 2020-07-01 | 煽動分裂國家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6 | 女性,15歲 | 揮舞港獨標語,在示威現場被捕 | 2020-07-01 | 沒有指明的國安罪行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7 | 男性,24歲 | 穿著寫有非法口號的上衣,在示威現場被捕 | 2020-07-01 | 沒有指明的國安罪行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8 | 男性,19歲 | 手提電話貼上寫有非法口號的貼紙,口袋中發現支持民主的單張,在示威現場被捕 | 2020-07-01 | 沒有指明的國安罪行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9 | 男性,26歲 | 隨身物品中被發現港獨標語,在示威現場被捕 | 2020-07-01 | 沒有指明的國安罪行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0 | 男性,23歲 | 隨身物品中被發現寫有非法口號的單張,在示威現場被捕 | 2020-07-01 | 分裂國家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1 | 周偉雄 | 葵青區議員,展示寫有非法口號的標語,在示威現場被捕 | 2020-07-21 | 煽動分裂國家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無條件釋放 | |
12 | 鍾翰林 | 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成員,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其後獲得保釋,2020年10月嘗試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時再次被捕 | 2020-07-29 | 煽動分裂國家 | 不適用 | 2020-10-29 | 分裂國家 | 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13 | 何忻諾 | 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成員,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其後獲得保釋,2020年10月因鍾翰林案件而短暫被拘留 | 2020-07-29 | 煽動分裂國家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交還其護照及保釋金 | |
14 | 何諾恆 | 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成員,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7-29 | 煽動分裂國家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交還其護照及保釋金 | |
15 | 陳渭賢 | 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成員,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其後獲得保釋,2020年10月因鍾翰林案件而短暫被拘留 | 2020-07-29 | 煽動分裂國家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交還其護照及保釋金 | |
16 | 黎智英 | 向海外游說組織重光團隊提供財政支援,違反地契條款使用政府資助土地,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個人財產2021年5月15日被凍結,蘋果日報財產2021年6月17日被凍結 | 2020-08-10 | 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 欺詐、發表煽動文字 | 2020-12-03 |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 欺詐、串謀協助罪犯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17 | 周達權 | 由黎智英創辦的壹傳媒的資深員工,向海外游說組織重光團隊提供財政支援,違反地契條款使用政府資助土地,運營《蘋果日報》,該報發布呼籲制裁相關文章,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8-10 | 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 欺詐 | 2020-12-03 | 不適用 | 欺詐 | 被起訴,獲法庭批准保釋 |
18 | 黎耀恩 | 黎智英之子,向海外游說組織重光團隊提供財政支援,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8-10 | 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9 | 張劍虹 | 由黎智英創辦的壹傳媒的資深員工,違反地契條款使用政府資助土地,運營《蘋果日報》,該報發布呼籲制裁相關文章,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8-10 | 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 欺詐 | 2021-06-18 |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20 | 黃偉強 | 由黎智英創辦的壹傳媒的資深員工,違反地契條款使用政府資助土地,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8-10 | 不適用 | 欺詐 | 2020-12-03 | 不適用 | 欺詐 | 被起訴,獲准法庭批准保釋 |
21 | 吳達光 | 由黎智英創辦的壹傳媒的資深員工,違反地契條款使用政府資助土地,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8-10 | 不適用 | 欺詐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22 | 黎見恩 | 黎智英之子,違反地契條款使用政府資助土地,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8-10 | 不適用 | 欺詐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23 | 周庭 | 協助海外游說組織,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8-10 | 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因另案服刑中 | |
24 | 李宇軒 | 協助海外游說組織重光團隊,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8-10 | 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 | 2021-03-24 | 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 串謀協助罪犯、無牌管有彈藥 | 被起訴,還押中,由親政府律師代表 |
25 | 李宗澤 | 協助海外游說組織,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8-10 | 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26 | 賴振邦 | 2019年12月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9-05 | 不適用 |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 2020-09-07 | 不適用 |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27 | 譚得志 | 高叫示威口號,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9-06 | 顛覆國家政權 | 發表煽動文字 | 2020-09-08 | 不適用 | 發表煽動文字、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舉行或召集一個未經批准集結、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2021年被警方國安處重新拘捕 | 2021-01-07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
28 | 女性 | 用擴音器高叫港獨口號,在示威現場被捕 | 2020-09-06 | 沒有指明的國安罪行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29 | 馬俊文 | 高叫非法口號,在示威現場被捕 | 2020-09-22 | 煽動分裂國家 | 不適用 | 2020-11-24 |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恐怖活動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30 | 呂世瑜 | 住所搜出槍械,發表示威相關材料,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9-25 | 煽動分裂國家 | 無牌管有槍械、無牌進口戰略物品、管有攻擊性武器 | 2020-09-26 | 煽動分裂國家 | 無牌管有槍械、管有攻擊性武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31 | 女性,49歲 | 呂世瑜母親,與呂世瑜同住在被搜出槍械的住所,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09-25 | 不適用 | 無牌管有槍械、無牌進口戰略物品、管有攻擊性武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32 | 伍永德 | 網媒PPPN創辦人,2019年12月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0-01 | 不適用 | 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33 | 未知 | 協助「12港人」跨越邊境,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0-10 | 沒有指明的國安罪行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34 | 陸海天 | 沙田區議員勞越洲前助理,提供住所予鍾翰林避開警方追捕,前學生動源成員,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1-09 | 不適用 | 協助罪犯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35 | 尹耀昇(傑斯) | 發起眾籌支持流亡台灣的香港人,在網台節目發表反政府言論,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1-21 | 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 |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 | 2021-02-08 | 不適用 |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36 | 曾碧雲 | 尹耀昇妻子,參與由尹耀昇發起的眾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1-21 | 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 |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37 | 利寶麗 | 尹耀昇助理,參與由尹耀昇發起的眾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1-21 | 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 |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 | 2021-05-10 | 不適用 |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 |
38 | 男性, 16 至 18歲 | 在2020年11月19日中大畢業禮遊行中高叫港獨口號或揮舞寫有相關口號的旗幟,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2-07 | 煽動分裂國家 | 非法集結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39 | 男性, 16 至 18歲 | 在2020年11月19日中大畢業禮遊行中高叫港獨口號或揮舞寫有相關口號的旗幟,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2-07 | 煽動分裂國家 | 非法集結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40 | 男性, 16 至 18歲 | 在2020年11月19日中大畢業禮遊行中高叫港獨口號或揮舞寫有相關口號的旗幟,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2-07 | 煽動分裂國家 | 非法集結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41 | 陳易舜 | 觀塘區議員,參與2020年11月19日中大畢業禮遊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2-07 | 非法集結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42 | 李嘉睿 | 西貢區議員,參與2020年11月19日中大畢業禮遊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2-07 | 非法集結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43 | 楊子雋 | 「灣仔起步」成員,2019年區議會選舉參選人,參與2020年11月19日中大畢業禮遊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2-07 | 非法集結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44 | 男性,23歲 | 參與2020年11月19日中大畢業禮遊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2-07 | 非法集結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45 | 男性,34歲 | 參與2020年11月19日中大畢業禮遊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0-12-07 | 非法集結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46 | 戴耀廷 | 發起並舉辦2020年7月初選,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47 | 區諾軒 | 協助舉辦2020年7月初選,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由親政府律師代表 |
48 | 趙家賢 | 民主動力資深成員,民主動力協助舉辦2020年7月初選,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裁判法院保釋;2021年6月1日再次向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後再次被拒 |
49 | 鍾錦麟 | 民主動力資深成員,民主動力協助舉辦2020年7月初選,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再次被拒 |
50 | 關尚義 | 民主動力資深成員,民主動力協助舉辦2020年7月初選,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51 | 吳政亨 | 倡議根據2020年7月初選結果投票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裁判法院保釋;2021年6月1日再次向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後再次被拒 |
52 | 劉頴匡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53 | 何桂藍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54 | 楊岳橋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55 | 林卓廷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56 | 鄒家成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裁判法院保釋,2021年6月21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
57 | 范國威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裁判法院保釋;2021年6月1日再次向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後再次被拒 |
58 | 梁國雄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再次被拒,因另案服刑中 |
59 | 陳志全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60 | 呂智恆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原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後來撤銷 |
61 | 柯耀林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高等法院拒絕申請維持原判 |
62 | 李芝融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63 | 林景楠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原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後來撤銷 |
64 | 伍健偉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高等法院批准申請取消保釋 |
65 | 朱凱廸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66 | 張可森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高等法院批准申請取消保釋 |
67 | 黃子悅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68 | 譚凱邦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裁判法院保釋;2021年6月1日再次向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後再次被拒 |
69 | 郭家麒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高等法院批准申請取消保釋 |
70 | 吳敏兒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裁判法院保釋;2021年6月1日再次向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後主動撤回 |
71 | 尹兆堅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72 | 胡志偉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73 | 譚文豪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高等法院批准申請取消保釋 |
74 | 施德來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高等法院拒絕申請維持原判 |
75 | 李嘉達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76 | 馮達浚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77 | 岑子傑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再次被拒 |
78 | 黃碧雲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高等法院拒絕申請維持原判 |
79 | 何啟明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高等法院拒絕申請維持原判 |
80 | 安德里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81 | 劉澤鋒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裁判法院保釋;2021年6月1日再次向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後再次被拒 |
82 | 毛孟靜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再次被拒 |
83 | 劉偉聰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原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後來撤銷 |
84 | 袁嘉蔚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85 | 梁晃維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86 | 鄭達鴻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高等法院拒絕申請維持原判 |
87 | 徐子見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88 | 彭卓棋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高等法院拒絕申請維持原判,由親政府律師代表 |
89 | 楊雪盈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原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後來撤銷 |
90 | 岑敖暉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91 | 涂謹申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92 | 王百羽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裁判法院保釋;2021年6月1日再次向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後再次被拒 |
93 | 鄺俊宇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94 | 李予信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被律政司申請保釋覆核,高等法院拒絕申請維持原判 |
95 | 李國麟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96 | 余慧明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裁判法院保釋;2021年6月1日再次向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後再次被拒 |
97 | 劉凱文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98 | 袁偉傑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99 | 黃之鋒 | 2020年7月初選候選人,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07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2021-03-01 | 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被起訴,因另案服刑中 |
100 | 黃國桐 | 協助「12港人」跨越邊境,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14 | 不適用 | 協助罪犯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01 | Kyrylo(烏克蘭籍) | 協助「12港人」跨越邊境,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14 | 不適用 | 協助罪犯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02 | 霍朗齊 | 協助「12港人」跨越邊境,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14 | 不適用 | 協助罪犯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03 | 伍盈俊 | 協助「12港人」跨越邊境,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14 | 不適用 | 協助罪犯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04 | 楊天兒 | 協助「12港人」跨越邊境,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14 | 不適用 | 協助罪犯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05 | 張靜恩 | 協助「12港人」跨越邊境,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14 | 不適用 | 協助罪犯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06 | 周盈 | 協助「12港人」跨越邊境,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14 | 不適用 | 協助罪犯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07 | 曾卓賢 | 協助「12港人」跨越邊境,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14 | 不適用 | 協助罪犯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08 | 江深銘 | 協助「12港人」跨越邊境,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14 | 不適用 | 協助罪犯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09 | 張殿鍈 | 協助「12港人」跨越邊境,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14 | 不適用 | 協助罪犯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10 | 關慧思 | 協助「12港人」跨越邊境,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14 | 不適用 | 協助罪犯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11 | 男性,28 至 58歲 | 與尹耀昇案件有關,由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29 | 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 |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12 | 男性,28 至 58歲 | 與尹耀昇案件有關,由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29 | 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 |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13 | 女性,28 至 58歲 | 與尹耀昇案件有關,由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1-29 | 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 |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洗黑錢)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14 | 陳梓華 | 跟黎智英與海外游說組織重光團隊合作,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 | 2021-02-15 | 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 協助罪犯 | 2021-02-17 |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 | 串謀協助罪犯 | 被起訴,不獲保釋,由親政府律師代表 |
115 | 男性,19歲 | 在2020年11月19日中大畢業禮遊行中高叫港獨口號或揮舞寫有相關口號的旗幟,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2-18 | 煽動或教唆分裂國家 | 非法集結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16 | 丁家裕 | 黎智英創辦的壹傳媒的資深員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3-02 | 不適用 | 欺詐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17 | 男性,28歲 | 與呂世瑜案件有關 | 2021-04-30 | 煽動或教唆分裂國家 | 無牌管有槍械、管有攻擊性武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18 | 女性,22歲 | 與呂世瑜案件有關 | 2021-04-30 | 不適用 | 無牌管有槍械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19 | 蔡永傑 | 在爆竊現場被捕,「光城者」成員,組織宣傳武裝革命資訊,住所搜出港獨材料 | 2021-05-05 | 顛覆國家政權 | 入屋犯法 | 2021-05-07 | 不適用 | 入屋犯法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 |
120 | 男性,16至19歲 | 在爆竊現場被捕,「光城者」成員,組織宣傳武裝革命資訊,住所搜出港獨材料 | 2021-05-05 | 顛覆國家政權 | 入屋犯法 | 2021-05-07 | 不適用 | 入屋犯法 | 被起訴,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 |
121 | 女性,15歲 | 「光城者」成員,組織宣傳武裝革命資訊,住所搜出港獨材料,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5-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22 | 阮嘉謙 | 「光城者」發言人,組織宣傳武裝革命資訊,住所搜出港獨材料 | 2021-05-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23 | 男性,24歲 | 「光城者」成員,組織宣傳武裝革命資訊,住所搜出港獨材料,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5-06 | 顛覆國家政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24 | 曹雪芯 | 印刷及派發倡議香港獨立與建立軍隊傳單 | 2021-06-06 | 不適用 | 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 2021-06-08 | 不適用 | 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125 | 黃俊偉 | 印刷及派發倡議香港獨立與建立軍隊傳單 | 2021-06-06 | 不適用 | 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 2021-06-08 | 不適用 | 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126 | 羅偉光 | 由黎智英創辦的壹傳媒的資深員工,運營《蘋果日報》,該報發布呼籲制裁相關文章,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6-17 | 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 不適用 | 2021-06-18 |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 不適用 | 被起訴,不獲保釋 |
127 | 陳沛敏 | 由黎智英創辦的壹傳媒的資深員工,運營《蘋果日報》,該報發布呼籲制裁相關文章,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6-17 | 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128 | 張志偉 | 由黎智英創辦的壹傳媒的資深員工,運營《蘋果日報》,該報發布呼籲制裁相關文章,被警方國安處拘捕 | 2021-06-17 | 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獲警方批准保釋 |
* 所有在此列明的控罪源自香港政府的指控,本文作者或《中參館》(ChinaFile)的編輯皆沒有為其獨立核證。
** 本被捕者名單不包括被檢控的公司法人
*** 數據更新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