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一下,什麼是言論自由
一如所料,又有「美國又點」的臭蟲論走出來轉移視線。我們就此通識一下,什麼是言論自由。
1. 大家都識,人民是不能破壞法治的,政府才能夠,因為政府才擁有公權力。同樣道理,「某人/私人企業打壓言論自由」是一件很難證明的事情,因為如果他拒絕重複另一個人的說話,這本身就是他的言論自由。
2. 就好像即使世界末日,東京電視台也會繼續播卡通片而不去直播,這恰恰就是東京電視台履行其言論自由的體現;除非你能證明全日本只得東京電視台沒有其他選擇,而你又不可以開一家新的電視台去抗衡。
3. 例如蘋果曾經杯葛警察記者會,中斷直播離場,那麼蘋果有沒有限制警察的言論自由?緊係冇!
4. 只有當政府用各種手段迫電視台播或不播某些節目,我們才能進入言論自由的討論。例如金正恩講話,北韓新聞唔準唔播。
5. 那麼美國近期有沒有出現政府介入媒體的事件?有。就上星期,美國政府部直接關閉了大批伊朗新聞網站。
6. 但美國作為一個民主和法治社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必然有理有據。相關網站來自伊朗政府的「大外宣」,違反美國的相關制裁令,於是被取締。
7. 這兒的重點,是如果你不認同他們有違反法例,又或者你認為相關法例本身違反憲法,你可以去告。而美國歷史當中,告得入的例子又數之不盡。如果你能說服足夠多的人,你甚至可以要求國會修改相關法例。
8. 在這些條件下,我們就會說即使政府介入,這個社會仍然有言論自由。
9. 所以,言論自由的討論永遠是在一個特定處境中發生的。任何人拿著個別案例出來沾沾自喜,拿一些明顯不同的案例來比較,以為找到別人的痛腳,只是顯示自己的無知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