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企質疑打擊「起底」方案損言論自由 憂致「避免提供服務」
港府正計劃修例將「起底」行為刑事化,由Google、Facebook、Apple等超過15間國際科技巨頭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AIC)上月底去信私隱專員公署關注修例建議中「起底」定義含糊,及如果海外網絡平台的本地員工無應私隱專員公署通知移除內容便會被控告是不合比例及無需要,尤其後者做法危害言論及通訊自由,但字眼並無如報道般稱會「撤出香港」。
率先報道的《華爾街日報》當時引述AIC在6月25日致函私隱專員公署的信件,標題及引言提及這些科技公司警告港府繼續修例,「可能會停止在香港服務」(could stop offering their services in the city),而報道引述AIC在信中指「對科技公司而言,要避免這些懲罰的唯一方法,是避免在香港投資及提供服務」,引起廣泛關注。
翻查AIC在周一(5日)的公開信件,AIC關注到本地員工如果為執行私隱專員公署「起底」內容的執行通知而受罰的建議,偏離國際慣例及法律原則,可能導致網上平台無或甚少覆核就刪除網上內容,甚至「做過龍」,衝擊程序正義及危害言論及通訊自由。
AIC在信中續指:「對科技公司而言,要避免這些懲處,就是避免在香港投資及提供服務,剝奪了香港商家及顧客(使用),同時製造了新的貿易壁壘。所以,檢控(海外平台)分支的員工為香港企業帶來不穩,也影響香港的創新及科技樞紐。」該段在信中並沒有強硬指出若港府繼續推行修例,聯盟成員就必定終止在港提供服務,而是希望私隱公署能夠就此澄清條例修訂的法律基礎 (If it remains the PCPD or the Administration’s intention to hold the employees of the local subsidiaries or entities liable for doxxing content, we seek clarification on the legal basis of doing so.)
AIC接受查詢時澄清,信中所述是聯盟內超過15個網絡公司成員對私隱條例修訂的看法,將矛頭指向任何一間公司並不準確(The letter shares Industry’s concerns with the proposed amendments to Hong Kong’s privacy laws. Nowhere in the letter was any individual AIC member company mentioned. It is inaccurate to pin the views of Industry on any one company)。
AIC總監Jeff Paine在信中開首表示,認同起底問題的關注,但希望當局在修例過程中考慮意見,並要求與私隱公署會面。個人私隱資料專員公署確認收到AIC信件,但專員鍾麗玲強烈反駁修例會影響外商在香港投資的說法,重申修例中會清楚列明「起底」罪行的範圍。公署亦會在短期內與AIC聯盟的代表會面。
特首林鄭月娥周二出席行政會議前也有就事件作出回應,她指今次修例目的是針對非法「起底」行為,僅為賦權私隱公署調查和採取行動。經營網絡平台的公司若關注條例,相信私隱專員樂意與他們見面,負責修訂條例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亦願意在立法會內外解釋條文。
政府在反修例示威後打擊「起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5月中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向立法會提出修訂建議,建議把「起底」行為刑事化。
根據草案內容,若任何人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或意圖或罔顧披露是否會令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威脅、恐嚇、騷擾或心理傷害,及該項披露導致資料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心理傷害,該人即屬犯罪。
亞洲互聯網聯盟在6月25日去信私隱專員公署表達關注,包括認為條例中有關「起底」行為的定義過於空泛,擔心單純在網上分享資訊也會被視為不合法,建議港府為現時含糊修例字眼設立清晰定義,讓平台和用家能夠更好地了解法例的目的、影響和應用,避免不經意觸犯法例。
同時聯盟認為,「令當事人幾或其家人蒙受心理傷害」這項構成起訴的元素,基於難以為「心理傷害」定下客觀標準,建議將其剔除。
建議同時賦權私隱公署在調查懷疑個案時,有權要求任何人士提供相關資訊、文件及物品,以及回答私隱專員提出的問題,也可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進入處所搜查和檢取文件或物品,科網公司員工或因此被調查,聯盟認為此舉將會大大影響言論自由,並指出一般的平台運作由地區總部負責,本地員工沒有權限或控制權去管理網上平台的內容,若員工因此被檢控是不合理的做法和不合乎國際慣例,因此建議增添豁免範圍,以平衡個人私隱和資訊流通以及公眾獲取資訊的權利。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指留意到聯盟已將致私隱公署的信件上載至網站,信中並無提及個別互聯網企業成員的取態,亦沒有提及成員有撤離香港的計劃,聯盟亦已就此作出澄清。政府發言人強烈反對外國媒體以斷章取義的報道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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