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律師Samuel Philip Bickett前年12月在銅鑼灣港鐵站與一名休班警員糾纏,被裁定襲警罪成,今被判監4……

美籍律師Samuel Philip Bickett前年12月在銅鑼灣港鐵站與一名休班警員糾纏,被裁定襲警罪成,今被判監4個半月。

裁判官林希維判刑時指,被告搶奪休班警員警棍,用左腳踏他胸口,用手打他左臉數次,並於休班警員躺下時用左腳續踩其腹部,認為是嚴重襲擊行為,以4個月為量刑起點,又指事發地鐵站人流多,會增加發生暴力的風險,故再增2周監禁刑罰。

美國駐港領事館亦有派代表旁聽,美國公民服務主管Devin Kennington在庭外表示,促請港府維護司法獨立,確保法庭免於政治干預,保障所有人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美籍律師Samuel Phillip Bickett襲警罪成囚四個半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沒有犯罪紀錄,任職律師時月入14萬元,要照顧行動不便的母親,是家庭首要的經濟支柱,認為被告已還柙候判兩星期,刑罰已經足夠。

惟裁判官林希維判刑時指,被告搶奪休班警員警棍,用左腳踏他胸口,用手打他左臉數次,並於休班警員躺下時用左腳續踩其腹部,認為是嚴重襲擊行為。他又引用同類型案件如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雷射筆襲警案等,本案均相對較嚴重,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不能姑息,因此以4個月為量刑起點。

林官指,雖然事發地點不是示威現場,本案亦不是由社運引發,但地鐵站人流多,增加發生暴力的風險,有機會引發更大規模衝突,再增加2個星期監禁刑罰。

被告離開時向親友舉起姆指和勝利手勢,他較早前透過好友發聲明,表示將提出上訴。惟好友今回答記者時表示,不清楚被告會否上訴。

37歲被告Samuel本身是是美國刑事辯護律師,早前在美銀美林反貪污合規部門任職律師,他被控前年12月在港鐵銅鑼灣站,襲擊在追截跳閘男的休班警員,被裁定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及一項交替的普通襲擊罪成。被告較早前解釋指,當時看見跳閘男遭休班警員用棍箍頸,亦聲稱對方否認是警察身份,才出手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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